关于《佛冈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标杆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的公示
关于《佛冈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标杆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726号)精神,2024年下达我县*元,以“直接补助”的方式在全县9家标杆家庭农场范围内遴选出3家进行培育支持。
2024年7月18日,佛冈县 (略) 印发了《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4年省标杆农民合作社和省标杆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的通知》,并于佛冈县 (略) 站公示。经主体自愿申报、各镇遴选和初核,县级综合评审等程序,明确了佛冈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杆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承接主体,制定了《佛冈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标杆家庭农场)实施方案》,该实施方 (略) (略) 批复同意实施,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30日(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向佛冈县 (略) 反映。
联系人:赖海燕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511A室
附件:佛冈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标杆家庭农场)实施方案.pdf
佛冈县 (略)
2024年10月22日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726号)精神,2024年下达我县*元,以“直接补助”的方式在全县9家标杆家庭农场范围内遴选出3家进行培育支持。
2024年7月18日,佛冈县 (略) 印发了《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4年省标杆农民合作社和省标杆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的通知》,并于佛冈县 (略) 站公示。经主体自愿申报、各镇遴选和初核,县级综合评审等程序,明确了佛冈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杆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承接主体,制定了《佛冈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标杆家庭农场)实施方案》,该实施方 (略) (略) 批复同意实施,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30日(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向佛冈县 (略) 反映。
联系人:赖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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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佛冈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标杆家庭农场)实施方案.pdf
佛冈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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