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沙溪镇中荷村、香塘村挂钩复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太仓市沙溪镇中荷村、香塘村挂钩复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的要求, (略) 沙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 (略) (略) 沙溪镇中荷村、香塘村挂钩复垦项目(FG23E*)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 (略) 沙溪镇中荷村、香塘村挂钩复垦项目(FG23E*)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称《调查报告》),2024年4月16日, (略) (略) 、 (略) 自然资 (略) 、 (略) 太仓 (略) 组织召开了《调查报告》评审会,经修改完善后于2024年5月底形成了《调查报告》(备案稿)。《 (略) 沙溪镇中荷村、香塘村挂钩复垦项目(FG23E*)》(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沙溪镇中荷村、香塘村挂钩复垦项目(FG23E*)地块共包含2个地块,均为宅基地,编号分别是FG23E*-001、FG23E*-002,2个地块分别分布于香塘村、中荷村,总占地面积0.239hm2,规划为旱地。
二、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各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共送检土壤样品12个,另送检2个现场平行样。土壤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基本项目(铜、镍、镉、铅、砷、汞、铬、锌)、pH值。
经检测,本次调查报告2个地块土壤样品中检测因子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风险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开垦要求,可开垦为食用农产品耕地。
三、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沙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玲 联系电话:*
2、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郝梦晴 联系电话:*
附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的要求, (略) 沙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 (略) (略) 沙溪镇中荷村、香塘村挂钩复垦项目(FG23E*)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 (略) 沙溪镇中荷村、香塘村挂钩复垦项目(FG23E*)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称《调查报告》),2024年4月16日, (略) (略) 、 (略) 自然资 (略) 、 (略) 太仓 (略) 组织召开了《调查报告》评审会,经修改完善后于2024年5月底形成了《调查报告》(备案稿)。《 (略) 沙溪镇中荷村、香塘村挂钩复垦项目(FG23E*)》(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沙溪镇中荷村、香塘村挂钩复垦项目(FG23E*)地块共包含2个地块,均为宅基地,编号分别是FG23E*-001、FG23E*-002,2个地块分别分布于香塘村、中荷村,总占地面积0.239hm2,规划为旱地。
二、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各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共送检土壤样品12个,另送检2个现场平行样。土壤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基本项目(铜、镍、镉、铅、砷、汞、铬、锌)、pH值。
经检测,本次调查报告2个地块土壤样品中检测因子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风险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开垦要求,可开垦为食用农产品耕地。
三、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沙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玲 联系电话:*
2、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郝梦晴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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