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属地街道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
阎良区属地街道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
一、街道党(工)委、 (略) 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
1.对 (略) 域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 (略) 企事业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大事项 (略) 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2.组织 (略) (略) 格化监管责任,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处置—反馈”的响应机制。
3.配合上级有关部 (略) 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信访举报投诉和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的调解工作。
4.组织 (略) 内各单位和居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组织落实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 (略) 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和耕地保护。
5.组织开展镇、村(社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 (略) 污染源普查工作。
7.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演练、 (略) 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9.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10.承担职权范围内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11.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明确的其他涉生态环保具体事项。
二、经 (略) 、荆 (略) 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
1.负责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指导 (略) 内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大事项 (略) 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2.落实 (略) 规划环评、跟踪环评制度; (略) (略) 内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组织 (略) 环境应急演练。
3.完善 (略) 内集中供水、集 (略) 理、集中供热、集中供气、集 (略) 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4.组织落实 (略) 格化监管责任, (略) 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措施等环保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落实环境保护任务。
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监督 (略) 内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信访举报投诉、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 (略) 理。
6.定期组织开展 (略) 空气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提出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效降低 (略) 环境风险。
7.加强 (略) 环境信息公开。
8.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 (略) 污染源普查工作。
9.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演练、 (略) 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12.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明确的其他涉生态环保具体事项。
一、街道党(工)委、 (略) 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
1.对 (略) 域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 (略) 企事业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大事项 (略) 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2.组织 (略) (略) 格化监管责任,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处置—反馈”的响应机制。
3.配合上级有关部 (略) 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信访举报投诉和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的调解工作。
4.组织 (略) 内各单位和居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组织落实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 (略) 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和耕地保护。
5.组织开展镇、村(社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 (略) 污染源普查工作。
7.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演练、 (略) 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9.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10.承担职权范围内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11.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明确的其他涉生态环保具体事项。
二、经 (略) 、荆 (略) 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
1.负责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指导 (略) 内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大事项 (略) 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2.落实 (略) 规划环评、跟踪环评制度; (略) (略) 内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组织 (略) 环境应急演练。
3.完善 (略) 内集中供水、集 (略) 理、集中供热、集中供气、集 (略) 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4.组织落实 (略) 格化监管责任, (略) 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措施等环保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落实环境保护任务。
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监督 (略) 内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信访举报投诉、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 (略) 理。
6.定期组织开展 (略) 空气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提出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效降低 (略) 环境风险。
7.加强 (略) 环境信息公开。
8.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 (略) 污染源普查工作。
9.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演练、 (略) 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12.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明确的其他涉生态环保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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