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启用民宿备案网办系统核验申请功能的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启用民宿备案网办系统核验申请功能的公告
新修订的《平潭综 (略) 民宿备案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发布, (略) 办系统功能已完成初步优化,现就启用“核验备案”申请功能公告如下:
一、将于2024年10月23日正式启用 (略) 办系统核验申请功能。
二、考虑到政策调整及新系统适应需要,2024年10月9日前通过承诺备案的民宿,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申请核验备案。
三、申请人可登录手机端“闽政通”APP进行办理, (略) 址和方式不变。具体操作步骤:手机端通过“闽政通”APP进入“本地”模块,点选“开办民宿”,申请办理具体事项,按提示步骤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线上提交申请。
四、申请人在申请民宿核验备案时,应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详见《平潭综 (略) 民宿核验备案一次性告知清单》(附件1)。
五、本次系统升级遵照《平潭综 (略) 民宿备案细则》相关要求实施,请申请人认真阅读该《细则》具体条款。
六、若在新功能事项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 (略) 行政服务中心民宿备案服务窗口(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民宿备案服务窗口;联系电话:(略)、0591-(略))。
附件:1.平潭综 (略) 民宿核验备案一次性告知清单
2.平潭综 (略) 民宿核验备案服务指南
平潭综 (略) (略)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1
平潭综 (略) 民宿核验备案一次性告知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相关要求 |
1 | 平潭综 (略) 民宿核验备案申请表 | 申请时直接填写。 |
2 | 改造后民宿照片(前、后、左、右各一张,鸟瞰图一张) | 拍照上传。 |
3 | 房屋安全鉴定合格材料 | 1.不 (略) 部安全鉴定代替整体(含新增构筑物)安全鉴定; 2.限额(单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上民宿改造装修工程提供竣工验收材料的,可代替房屋安全鉴定合格材料; 3.上传附件。 |
4 | 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 1.由具备消防安全评估资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 2.同步提供与消防相关的施工图; 3.已通过消防验收(备案) (略) 交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备案)意见,可代替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
备注 | 民宿核验备案必须以法定负责人申请。 |
附件2
平潭综 (略) 民宿核验备案服务指南
1 | 事项名称 | 民宿备案(核验备案) | |
2 | 办理机构 | 区 (略) | |
3 | 办理方式 | 网上申请( (略) 办) | |
4 | 办理时限 | 17个工作日 | |
5 | 办理时间 | 全天 | |
6 | 结果送达 | 线上查询办理结果 | |
7 | 收费及标准 | 免费 | |
8 | 咨询窗口地址 | 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民宿备案服务窗口 | |
9 | 咨询联系方式 | (略)、0591-(略) | |
10 | 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查询渠道 | 房屋安全 鉴定机构 | 详见《平潭综 (略) 交 (略) 关于重新公布第一批在岚承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岚交建建工〔2024〕18号);《平潭综 (略) 交 (略) 关于将福建 (略) 、 (略) 移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岚交建建工〔2024〕38号);《平潭综 (略) 交 (略) 关于公布2024年第二批在岚承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岚交建建工〔2024〕39号) |
消防安全 评估机构 | 详见福建省消防救 (略) (福建省 (略) —查询服务—技术服务机构查询—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单位列表) | ||
测绘机构 | 详见《平潭综 (略) 自然资源与 (略) 关于更新2024年度在岚注册及分支机构备案测绘资质单位名单的公告》 |
新修订的《平潭综 (略) 民宿备案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发布, (略) 办系统功能已完成初步优化,现就启用“核验备案”申请功能公告如下:
一、将于2024年10月23日正式启用 (略) 办系统核验申请功能。
二、考虑到政策调整及新系统适应需要,2024年10月9日前通过承诺备案的民宿,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申请核验备案。
三、申请人可登录手机端“闽政通”APP进行办理, (略) 址和方式不变。具体操作步骤:手机端通过“闽政通”APP进入“本地”模块,点选“开办民宿”,申请办理具体事项,按提示步骤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线上提交申请。
四、申请人在申请民宿核验备案时,应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详见《平潭综 (略) 民宿核验备案一次性告知清单》(附件1)。
五、本次系统升级遵照《平潭综 (略) 民宿备案细则》相关要求实施,请申请人认真阅读该《细则》具体条款。
六、若在新功能事项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 (略) 行政服务中心民宿备案服务窗口(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民宿备案服务窗口;联系电话:(略)、0591-(略))。
附件:1.平潭综 (略) 民宿核验备案一次性告知清单
2.平潭综 (略) 民宿核验备案服务指南
平潭综 (略) (略)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1
平潭综 (略) 民宿核验备案一次性告知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相关要求 |
1 | 平潭综 (略) 民宿核验备案申请表 | 申请时直接填写。 |
2 | 改造后民宿照片(前、后、左、右各一张,鸟瞰图一张) | 拍照上传。 |
3 | 房屋安全鉴定合格材料 | 1.不 (略) 部安全鉴定代替整体(含新增构筑物)安全鉴定; 2.限额(单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上民宿改造装修工程提供竣工验收材料的,可代替房屋安全鉴定合格材料; 3.上传附件。 |
4 | 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 1.由具备消防安全评估资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 2.同步提供与消防相关的施工图; 3.已通过消防验收(备案) (略) 交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备案)意见,可代替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
备注 | 民宿核验备案必须以法定负责人申请。 |
附件2
平潭综 (略) 民宿核验备案服务指南
1 | 事项名称 | 民宿备案(核验备案) | |
2 | 办理机构 | 区 (略) | |
3 | 办理方式 | 网上申请( (略) 办) | |
4 | 办理时限 | 17个工作日 | |
5 | 办理时间 | 全天 | |
6 | 结果送达 | 线上查询办理结果 | |
7 | 收费及标准 | 免费 | |
8 | 咨询窗口地址 | 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民宿备案服务窗口 | |
9 | 咨询联系方式 | (略)、0591-(略) | |
10 | 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查询渠道 | 房屋安全 鉴定机构 | 详见《平潭综 (略) 交 (略) 关于重新公布第一批在岚承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岚交建建工〔2024〕18号);《平潭综 (略) 交 (略) 关于将福建 (略) 、 (略) 移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岚交建建工〔2024〕38号);《平潭综 (略) 交 (略) 关于公布2024年第二批在岚承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岚交建建工〔2024〕39号) |
消防安全 评估机构 | 详见福建省消防救 (略) (福建省 (略) —查询服务—技术服务机构查询—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单位列表) | ||
测绘机构 | 详见《平潭综 (略) 自然资源与 (略) 关于更新2024年度在岚注册及分支机构备案测绘资质单位名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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