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眉洪环法行罚字〔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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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眉洪环法行罚字〔2024〕7号


环 (略) 罚决定书

眉洪环法行罚字〔2024〕7号

当事人名称: 洪雅县雅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91TTN3B

法定代表人: 张洪燕

地址: 洪雅县将军镇杨场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2 (略) 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 (略) 露天堆放的砂夹石原料未完全覆盖。

以上事实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陈述申辩和听证的采纳情况

我局于2024年 (略) 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 (略) 罚决定, (略) 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收到告知后,在规定时限 (略) 提出陈述、申辩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三、 (略) 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和《四川省生态环 (略) 罚裁量标准(2022年版)》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 (略) 罚:

罚款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四、 (略) 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限你公司于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所列银行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 (略) 罚款,并依法 (略) 强制执行。

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 (略) 罚决定,可在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 (略) 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 (略) 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环 (略) 罚决定书

眉洪环法行罚字〔2024〕7号

当事人名称: 洪雅县雅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91TTN3B

法定代表人: 张洪燕

地址: 洪雅县将军镇杨场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2 (略) 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 (略) 露天堆放的砂夹石原料未完全覆盖。

以上事实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陈述申辩和听证的采纳情况

我局于2024年 (略) 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 (略) 罚决定, (略) 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收到告知后,在规定时限 (略) 提出陈述、申辩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三、 (略) 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和《四川省生态环 (略) 罚裁量标准(2022年版)》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 (略) 罚:

罚款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四、 (略) 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限你公司于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所列银行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 (略) 罚款,并依法 (略) 强制执行。

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 (略) 罚决定,可在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 (略) 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 (略) 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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