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年产纸箱2.8亿只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批准公示年产纸箱2.8亿只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纸箱2.8亿只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长江镇华江大道1号2#厂房
建设单位: (略)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苏州青成轩 (略) 项目概况:年产纸箱2.8亿只生产线技改项目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项目、原辅料、处理工艺及规模等组织运行,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原则规范 (略) 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生产废水。全厂生活污水、清洗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 (略) (略) ,委 (略) 理;雨水排放 (略) 地方管理要求,其他特征污染物应符合受纳水体 (略) 目标管控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土壤或地下水。
2、废气污染防治。锅炉1台(1t/h,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拆除),本项目锅炉废气经低氮燃 (略) 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原有项目废气改造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报告所列要求;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定期对废气 (略) 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要求。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 (略) ,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 (略) 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邮箱:*@*26.com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纸箱2.8亿只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长江镇华江大道1号2#厂房
建设单位: (略)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苏州青成轩 (略) 项目概况:年产纸箱2.8亿只生产线技改项目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项目、原辅料、处理工艺及规模等组织运行,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原则规范 (略) 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生产废水。全厂生活污水、清洗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 (略) (略) ,委 (略) 理;雨水排放 (略) 地方管理要求,其他特征污染物应符合受纳水体 (略) 目标管控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土壤或地下水。
2、废气污染防治。锅炉1台(1t/h,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拆除),本项目锅炉废气经低氮燃 (略) 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原有项目废气改造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报告所列要求;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定期对废气 (略) 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要求。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 (略) ,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 (略) 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邮箱:*@*26.com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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