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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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农 (略) 双龙实验室建设项目

(略) (略) 长山 (略) (略) 域

(略) 农 (略)

双龙实验室聚焦生物种业、现代农机、农产品质量与营养健康三大研究方向,建设金华佛手综合开发利用实验室、金线莲药用分析与质量控制实验室、水稻籼粳杂交糯稻育种实验室、茶叶籽综合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水生蔬菜重点实验室、金华猪遗传与改良实验室、丘陵山地特色农机实验室等7个专业实验室和1个公共实验室,建成全省首个农业领 (略) 级实验室。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水:

施工期:设备及车辆冲洗水、机械维修废水和泥浆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上层清液回用;生活废水委托清运 (略) (略) 理。

运营期:实验室废液及一次清洗水作危 (略) 理;二次清洗废水 (略)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清运至婺 (略) (略) 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江。

气:

施工期: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沿工程四周连续设置围挡;施工现 (略) 硬化;房屋建筑工程外脚手架密 (略) 安装;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道路开挖等作业洒水压尘;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场车辆冲洗,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拆迁工程必须采取硬质封闭围挡,设置固定出入口;拆迁作业洒水压尘;拆迁余料集中堆放需进行遮盖;施工现场主 (略) ,设置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标牌,载明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消防平面布置图等信息。

运营期:生物实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 (略) 理后重新进 (略) 域;有机废气经活性炭颗 (略) 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酸性气体经干式化学 (略) 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固废:

施工期:对部分可以回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回用,不能回用的及时清运,按相 (略) 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

运营期: (略) 理活性炭委托活性炭再生单 (略) 置,实验废液(含一次清洗水)、废试剂瓶、药品罐、实验室耗材、废实验材料、实 (略) 理污泥、生物柜过滤器、废吸附剂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纯水制备活性炭、废滤芯、废RO膜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

施工期:施工秩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略) 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和维修,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的噪声,建立临时隔声障减少噪声污染;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在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汽车禁鸣喇叭。

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位于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降噪设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联系人: (略) (略) 行政审批与土 (略)

联系电话:0579-(略) 传真:0579-(略)

通讯地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32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农 (略) 双龙实验室建设项目

(略) (略) 长山 (略) (略) 域

(略) 农 (略)

双龙实验室聚焦生物种业、现代农机、农产品质量与营养健康三大研究方向,建设金华佛手综合开发利用实验室、金线莲药用分析与质量控制实验室、水稻籼粳杂交糯稻育种实验室、茶叶籽综合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水生蔬菜重点实验室、金华猪遗传与改良实验室、丘陵山地特色农机实验室等7个专业实验室和1个公共实验室,建成全省首个农业领 (略) 级实验室。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水:

施工期:设备及车辆冲洗水、机械维修废水和泥浆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上层清液回用;生活废水委托清运 (略) (略) 理。

运营期:实验室废液及一次清洗水作危 (略) 理;二次清洗废水 (略)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清运至婺 (略) (略) 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江。

气:

施工期: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沿工程四周连续设置围挡;施工现 (略) 硬化;房屋建筑工程外脚手架密 (略) 安装;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道路开挖等作业洒水压尘;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场车辆冲洗,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拆迁工程必须采取硬质封闭围挡,设置固定出入口;拆迁作业洒水压尘;拆迁余料集中堆放需进行遮盖;施工现场主 (略) ,设置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标牌,载明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消防平面布置图等信息。

运营期:生物实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 (略) 理后重新进 (略) 域;有机废气经活性炭颗 (略) 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酸性气体经干式化学 (略) 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固废:

施工期:对部分可以回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回用,不能回用的及时清运,按相 (略) 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

运营期: (略) 理活性炭委托活性炭再生单 (略) 置,实验废液(含一次清洗水)、废试剂瓶、药品罐、实验室耗材、废实验材料、实 (略) 理污泥、生物柜过滤器、废吸附剂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纯水制备活性炭、废滤芯、废RO膜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

施工期:施工秩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略) 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和维修,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的噪声,建立临时隔声障减少噪声污染;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在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汽车禁鸣喇叭。

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位于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降噪设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联系人: (略) (略) 行政审批与土 (略)

联系电话:0579-(略) 传真:0579-(略)

通讯地址: (略) 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32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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