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泰区马洋溪生态旅游区龙凤谷景区配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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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泰区马洋溪生态旅游区龙凤谷景区配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略) (略) 马洋溪生 (略) 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 (略) 马洋溪生 (略) 龙 (略) 配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 (略) 〔2024〕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 (略) 马洋溪生 (略) 龙 (略) 配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以下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批复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律效力,是该地块开发建设的重要规划依据,你单位及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要求,加强规划的管理工作,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特此批复。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略) (略) 马洋溪生 (略) 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 (略) 马洋溪生 (略) 龙 (略) 配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 (略) 〔2024〕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 (略) 马洋溪生 (略) 龙 (略) 配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以下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批复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律效力,是该地块开发建设的重要规划依据,你单位及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要求,加强规划的管理工作,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特此批复。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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