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万件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年产1000万件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依据有关规定,对庐江 (略) 年产#件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庐江 (略) 年产#件汽车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庐江 (略)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庐江 (略) (略) 208号
项目概况:本次新建项目用地面积50亩,建设内容包括吹塑车间,喷涂车间,主要生产汽车吹塑风管件,内饰件,喷漆件等产品,购置吹塑机,切割机,机器人,涂装等相关设备。项目运营后,可形成年产#件汽车配件能力。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庐江 (略)
联系人:邬佩军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庐江 (略) (略) 208号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安徽环 (略) (略)
联系人:季工
联系电话:0551-#
地址: (略) (略) (略) 699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2)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3)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5)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 (略) 域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略) 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 (略) 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七、公告说明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庐江 (略)
2024年10月21日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依据有关规定,对庐江 (略) 年产#件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庐江 (略) 年产#件汽车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庐江 (略)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庐江 (略) (略) 208号
项目概况:本次新建项目用地面积50亩,建设内容包括吹塑车间,喷涂车间,主要生产汽车吹塑风管件,内饰件,喷漆件等产品,购置吹塑机,切割机,机器人,涂装等相关设备。项目运营后,可形成年产#件汽车配件能力。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庐江 (略)
联系人:邬佩军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庐江 (略) (略) 208号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安徽环 (略) (略)
联系人:季工
联系电话:0551-#
地址: (略) (略) (略) 699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2)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3)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5)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 (略) 域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略) 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 (略) 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七、公告说明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庐江 (略)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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