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康安道裕达路至密云路段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西青区康安道裕达路至密云路段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康安道( (略) (略) 段)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 (略) (略) 西营门街道,四至范围是: (略) ,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桂语映月项目部,总调查面积为#m2。根据20 (略) (略) (现已更名为 (略) 规划和 (略) )出具的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2008津选证0043),其规划用地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
天津城投建设 (略) 受土地整理 (略) (略) (略) 的委托,自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开展 (略) 康安道( (略) (略) 段)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四)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略) 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壤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略) (略) (略) 为办理土地流转相关手续,保障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两个阶段的调查,分析了该地块内的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并做出如下结论:
(1)地块内现状有空地、混凝 (略) 、桂语映月项目部,其中地块内大部分为空地,面积约为9867m2;小部分为混凝 (略) ,面积约为1681m2;地块内东侧边 (略) 为桂语映月项目部,面积约为358m2。
地块内无生产加工活动,无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及停放现象,有机动车行驶及停放现象,对本项目地块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较小。地块内无地下水开采井及勘测井,无堆土,无坑塘,无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露 (略) ,无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痕迹,无地下储槽,无污染的痕迹,无化学品腐蚀或泄漏的痕迹且无明显异味存在。
经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本项目地块内 (略) 分布,分别为热水管线、天然气管线、电信管线、输配水管线、中水管线、污水管线、供电管线。
(2)通过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内历史上有生产型企业存在, (略) 津西杨记食品厂、天津 (略) 、 (略) (略) 赵庄子拔丝厂,不涉及重点行业企业,无地下储罐,未发生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故。
本项目2000年前地块内为赵庄子村,其中地块东侧有赵庄子中学;地块西侧有赵庄子村村内历史企业,经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内赵庄子村村内历史 (略) 津西杨记食品厂、天津 (略) 、 (略) (略) 赵庄子拔丝厂。
2001年-2003年期间,地块内西侧的天津 (略) 重新装修厂房;
2004年地块内西侧的天津 (略) 厂房装修完成;
2005年地块内无变化。
2006年地块内赵庄子村开始启动拆迁计划;
2008年地块内赵庄子村村内历史企业全部拆除;
2009年地块内赵庄子村村内部分房屋未拆除;地块内西侧有一 (略) (略) 未拆除;地块内赵庄子中学拆除;
2010年-2011年地块内无变化;
2012年地块内 (略) (略) 开始拆除,同年拆除完成;
2013年地块内无变化;
2014年地块内赵庄子村村内建筑全部拆除变为空地,地块内东侧 (略) 彩钢板房,经人员访谈了解到,该彩钢板房为周边项目部工作人员休息使用彩钢板房;
2015年地块内无变化;
2016年地块内开始进行土地平整工作并 (略) 进行苫盖;地块内东侧彩钢板房拆除;
2017年-2020年期间地块内无变化;
2021年地块内东侧边 (略) 出现建筑,为桂语映月项目部;
2022年-2023年间地块内无变化;
2024年地块内东侧开始建设混 (略) 面,同年建设完成,此后地块内无变化。
(3)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了解到,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现状主要 (略) 、公园、企业、工业园、在建工程、待开发的空地、学校、道路、河流等。
本项目调查地块外1000m范围内现状有51个敏感目标, (略) (略) ,6处学校,1处公园, (略) 场,2处村落,1处充电站,3处企业分别为天 (略) 、天津诚 (略) 、 (略) (略) ;1处政府部门,1处废弃执法岗亭, (略) 。 (略) 现状潜在污染源,分 (略) 加油站、天津 (略) 、天津公交总站、垃圾转运站、 (略) 忠泽电器结构厂、汽修修理厂、盛名工业园。
(4)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历史2000年前有村落、道路、历史企业、历史 (略) 、 (略) 、学校、在建项目、农田及地表水。
2000年起,地块周边开始有新 (略) 、企业、在建项目、道路、村落拆迁等活动。
(5)根据前期的地块调查,结合人员访谈得到的地块内及周边历史、现状使用情况,分析项目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来源有:历史村落中煤料的堆放、使用,以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排放等;道村落拆迁、土地平整、 (略) 、建设彩钢板房、建设项目部、建设围挡的大型工程中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过程中设备漏油及尾气排放;村内历史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重金属(铅等)、石油烃、多环芳烃、苯系物的污染;现状项目部加工过程中重金属(铅、镍、砷等)、石油烃的污染;地块内及相 (略) 中历史及现状汽车滴油及尾气排放。
此外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还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有:历史村落中煤料的堆放、使用,以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排放等;历史农田种植农作物过程中有机农药、化肥的使用;周边村落内历史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重金属(铜、铅、镍、砷等)粉尘、多环芳烃、苯系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污染;周边历史及现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重金属(铜、铅、镍、砷等)粉尘、多环芳烃、苯系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污染;历史其现状 (略) 内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重金属(铜、铅、镍、砷等)粉尘、多环芳烃、苯系物、非#烷总烃的污染;村落拆迁、历史 (略) 拆除等大型工程过程中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过程中设备漏油及尾气排放; (略) 中历史及现状汽车滴油及尾气排放。
(6)从污染物的迁移途径及迁移速率、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考虑,本次调查项目地块重点关注的潜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铜、镉、铅、汞、镍、砷、六价铬,氯化物、苯系物、熏制剂等VOCs,多环芳烃等SVOCs,以及石油烃(C10~C40)。
(7)第二阶段调查根据地块历史使用和现状情况,以及污染识别结果,本项目地块水平平面上整体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法设置间距为 (略) 格线,取其中心点,来布设土壤采样点A1-A7。
(8)本次调查采样于2024年9月进行的A1-A7的土壤采样检测,于2024年9月进行的A2、A6、A7地下水采样检测。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采样调查阶段共采集24组土壤样品及3组现场平行样,3组地下水样品及1组现场平行样。将采集到的全部样品及平行样送至实验室检测。
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全部45项基本项目,选测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2”其他项目中石油烃(C10-C40)、pH值。
(9)送检的24组土壤样品中均检出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其样品检出率均为100%;检出石油烃,其样品检出率为100%。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低于方法检出限。送检土壤样品pH值在8.26-8.9之间。
(10)通过实验室检测表明,送检3组地下水样品中检出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其样品检出率为100%;检出石油烃,其样品检出率为100%。地下水中重金属及有机物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限值,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含量均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低于方法检出限。送检地下水样品pH值在7.5-7.9之间。
综上所述,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 (略) 康安道( (略) (略) 段)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重金属及有机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规定的Ⅳ类限值,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工作。
(略) 康安道( (略) (略) 段)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 (略) (略) 西营门街道,四至范围是: (略) ,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桂语映月项目部,总调查面积为#m2。根据20 (略) (略) (现已更名为 (略) 规划和 (略) )出具的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2008津选证0043),其规划用地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
天津城投建设 (略) 受土地整理 (略) (略) (略) 的委托,自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开展 (略) 康安道( (略) (略) 段)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四)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略) 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壤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略) (略) (略) 为办理土地流转相关手续,保障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两个阶段的调查,分析了该地块内的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并做出如下结论:
(1)地块内现状有空地、混凝 (略) 、桂语映月项目部,其中地块内大部分为空地,面积约为9867m2;小部分为混凝 (略) ,面积约为1681m2;地块内东侧边 (略) 为桂语映月项目部,面积约为358m2。
地块内无生产加工活动,无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及停放现象,有机动车行驶及停放现象,对本项目地块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较小。地块内无地下水开采井及勘测井,无堆土,无坑塘,无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露 (略) ,无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痕迹,无地下储槽,无污染的痕迹,无化学品腐蚀或泄漏的痕迹且无明显异味存在。
经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本项目地块内 (略) 分布,分别为热水管线、天然气管线、电信管线、输配水管线、中水管线、污水管线、供电管线。
(2)通过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内历史上有生产型企业存在, (略) 津西杨记食品厂、天津 (略) 、 (略) (略) 赵庄子拔丝厂,不涉及重点行业企业,无地下储罐,未发生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故。
本项目2000年前地块内为赵庄子村,其中地块东侧有赵庄子中学;地块西侧有赵庄子村村内历史企业,经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内赵庄子村村内历史 (略) 津西杨记食品厂、天津 (略) 、 (略) (略) 赵庄子拔丝厂。
2001年-2003年期间,地块内西侧的天津 (略) 重新装修厂房;
2004年地块内西侧的天津 (略) 厂房装修完成;
2005年地块内无变化。
2006年地块内赵庄子村开始启动拆迁计划;
2008年地块内赵庄子村村内历史企业全部拆除;
2009年地块内赵庄子村村内部分房屋未拆除;地块内西侧有一 (略) (略) 未拆除;地块内赵庄子中学拆除;
2010年-2011年地块内无变化;
2012年地块内 (略) (略) 开始拆除,同年拆除完成;
2013年地块内无变化;
2014年地块内赵庄子村村内建筑全部拆除变为空地,地块内东侧 (略) 彩钢板房,经人员访谈了解到,该彩钢板房为周边项目部工作人员休息使用彩钢板房;
2015年地块内无变化;
2016年地块内开始进行土地平整工作并 (略) 进行苫盖;地块内东侧彩钢板房拆除;
2017年-2020年期间地块内无变化;
2021年地块内东侧边 (略) 出现建筑,为桂语映月项目部;
2022年-2023年间地块内无变化;
2024年地块内东侧开始建设混 (略) 面,同年建设完成,此后地块内无变化。
(3)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了解到,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现状主要 (略) 、公园、企业、工业园、在建工程、待开发的空地、学校、道路、河流等。
本项目调查地块外1000m范围内现状有51个敏感目标, (略) (略) ,6处学校,1处公园, (略) 场,2处村落,1处充电站,3处企业分别为天 (略) 、天津诚 (略) 、 (略) (略) ;1处政府部门,1处废弃执法岗亭, (略) 。 (略) 现状潜在污染源,分 (略) 加油站、天津 (略) 、天津公交总站、垃圾转运站、 (略) 忠泽电器结构厂、汽修修理厂、盛名工业园。
(4)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历史2000年前有村落、道路、历史企业、历史 (略) 、 (略) 、学校、在建项目、农田及地表水。
2000年起,地块周边开始有新 (略) 、企业、在建项目、道路、村落拆迁等活动。
(5)根据前期的地块调查,结合人员访谈得到的地块内及周边历史、现状使用情况,分析项目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来源有:历史村落中煤料的堆放、使用,以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排放等;道村落拆迁、土地平整、 (略) 、建设彩钢板房、建设项目部、建设围挡的大型工程中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过程中设备漏油及尾气排放;村内历史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重金属(铅等)、石油烃、多环芳烃、苯系物的污染;现状项目部加工过程中重金属(铅、镍、砷等)、石油烃的污染;地块内及相 (略) 中历史及现状汽车滴油及尾气排放。
此外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还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有:历史村落中煤料的堆放、使用,以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排放等;历史农田种植农作物过程中有机农药、化肥的使用;周边村落内历史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重金属(铜、铅、镍、砷等)粉尘、多环芳烃、苯系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污染;周边历史及现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重金属(铜、铅、镍、砷等)粉尘、多环芳烃、苯系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污染;历史其现状 (略) 内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重金属(铜、铅、镍、砷等)粉尘、多环芳烃、苯系物、非#烷总烃的污染;村落拆迁、历史 (略) 拆除等大型工程过程中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过程中设备漏油及尾气排放; (略) 中历史及现状汽车滴油及尾气排放。
(6)从污染物的迁移途径及迁移速率、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考虑,本次调查项目地块重点关注的潜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铜、镉、铅、汞、镍、砷、六价铬,氯化物、苯系物、熏制剂等VOCs,多环芳烃等SVOCs,以及石油烃(C10~C40)。
(7)第二阶段调查根据地块历史使用和现状情况,以及污染识别结果,本项目地块水平平面上整体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法设置间距为 (略) 格线,取其中心点,来布设土壤采样点A1-A7。
(8)本次调查采样于2024年9月进行的A1-A7的土壤采样检测,于2024年9月进行的A2、A6、A7地下水采样检测。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采样调查阶段共采集24组土壤样品及3组现场平行样,3组地下水样品及1组现场平行样。将采集到的全部样品及平行样送至实验室检测。
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全部45项基本项目,选测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2”其他项目中石油烃(C10-C40)、pH值。
(9)送检的24组土壤样品中均检出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其样品检出率均为100%;检出石油烃,其样品检出率为100%。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低于方法检出限。送检土壤样品pH值在8.26-8.9之间。
(10)通过实验室检测表明,送检3组地下水样品中检出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其样品检出率为100%;检出石油烃,其样品检出率为100%。地下水中重金属及有机物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限值,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含量均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低于方法检出限。送检地下水样品pH值在7.5-7.9之间。
综上所述,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 (略) 康安道( (略) (略) 段)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重金属及有机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规定的Ⅳ类限值,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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