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干排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尾矿干排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 (略) 尾矿干排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 (略) 清原满族自治县枸乃甸乡枸乃甸村,通过建设尾矿暂存场、充填站等工程,将尾矿作为井 (略) 充填材料使用。
二、公众参与意 (略) 络链接
见附件1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清原满族自治 (略)
联系人:徐总 电话:*
环评单位:辽宁睿铂 (略)
联系人:张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发布的十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若干建议,可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 (略) 尾矿干排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 (略) 清原满族自治县枸乃甸乡枸乃甸村,通过建设尾矿暂存场、充填站等工程,将尾矿作为井 (略) 充填材料使用。
二、公众参与意 (略) 络链接
见附件1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清原满族自治 (略)
联系人:徐总 电话:*
环评单位:辽宁睿铂 (略)
联系人:张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发布的十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若干建议,可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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