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瑞安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瑞安联络线涉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500kV部分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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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出瑞安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瑞安联络线涉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500kV部分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作出瑞安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瑞安联络线涉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500kV部分)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22 15:08 浏览次数:
2024 年 10 月 22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甬台 (略) 复线瑞安联络线涉 (略) 迁改工程(500kV部分) 浙环辐〔2024〕27号 2024-10-22 见附件
  • 公示期为 2024 年 10 月 22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7日)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甬台 (略) 复线瑞安联络线涉 (略) 迁改工程(500kV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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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_#_#.html
关于作出瑞安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瑞安联络线涉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500kV部分)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22 15:08 浏览次数:
2024 年 10 月 22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甬台 (略) 复线瑞安联络线涉 (略) 迁改工程(500kV部分) 浙环辐〔2024〕27号 2024-10-22 见附件
  • 公示期为 2024 年 10 月 22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7日)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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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甬台 (略) 复线瑞安联络线涉 (略) 迁改工程(500kV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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