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园路以北、桃园西路以东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园路以北、桃园西路以东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地块名称: (略) (略) 云东海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一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略) 云东海管理所
项目地点: (略) (略) 云东海 (略) 以北、 (略) 以东
地理位置:112.#°E;23.#°N(地块中心)
调查范围面积:#.17平方米
地块利用历史:农用地、池塘
地块利用现状:闲置地
未来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与商业混合用地
调查起始时间:2024年8月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中德环 (略)
检测单位:广州中德环 (略)
钻探单位: (略) (略)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主席令第8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2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22号)等法律法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权属历史:调查地块在2014年以 (略) (略) 西南街下横涌股份合作经济社,主要为农用地和水塘;2015年地块西部被政府收储,用地性质调整为建设用地, (略) (略) (略) 云东海管理所全权管理;2023年地块东部被政府收储,用地性质调整为建设用地, (略) (略) (略) 云东海管理所全权管理。
第一阶段调查: (略) (略) (略) 云东海管理所委托广州中德环 (略) 进行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快速检测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进行了分析,调查地块属潜在污染地块,潜在污染来自于地块内历史上挖、填土过程泥头车、挖机和推土机的机油、柴油跑冒滴漏以及地块南 (略) 填土活动,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潜 (略) 为地块 (略) 域和地块南部边界。
初步采样调查: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整个地块均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因此将整个地块视 (略) 域,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按照不大于40m×40m的采样密度布设采样点,共布设24个土壤钻孔采样点(20个为土壤调查点位、4个为土壤和地下水共用调查点位),同 (略) 内还存在2个水塘,按照每1600m2一个点位的要求布设1个沉积物和地表水采用点,水塘占地面积分别为347.9m2和1575.9m2,因此各布设1个沉积物和地表水采用点(CJ1/DB1和CJ2/DB2)。同时调查地块东北面4 (略) (略) (略) 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以西、 (略) 以南地块一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与调查地块均存在石油烃(C10-C40)的污染风险,因此调查地块的对照点不再设置,相关数据直接引用该地块的。按照上述方案初步采样期间在地块内共布设24个土壤采样点(其中4个安装监测井)和2个沉积物、地表水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08个(不含平行)、沉积物样品2个(不含平行)、地表水样品2个(不含平行)以及地下水样品4个(不含平行),结果显示:初步调查阶段所采的土壤和沉积物样品所测指标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样品所测指标除浊度均未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质标准限值,地下水样品所测指标除pH和浊度未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II类水质标准限值。但水质中的pH值和浊度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它们的超标对人体造成的健康风险可接受。
调查结论: (略) (略) 云东海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一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再开发对人体造成的健康风险可接受。
地块名称: (略) (略) 云东海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一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略) 云东海管理所
项目地点: (略) (略) 云东海 (略) 以北、 (略) 以东
地理位置:112.#°E;23.#°N(地块中心)
调查范围面积:#.17平方米
地块利用历史:农用地、池塘
地块利用现状:闲置地
未来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与商业混合用地
调查起始时间:2024年8月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中德环 (略)
检测单位:广州中德环 (略)
钻探单位: (略) (略)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主席令第8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2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22号)等法律法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权属历史:调查地块在2014年以 (略) (略) 西南街下横涌股份合作经济社,主要为农用地和水塘;2015年地块西部被政府收储,用地性质调整为建设用地, (略) (略) (略) 云东海管理所全权管理;2023年地块东部被政府收储,用地性质调整为建设用地, (略) (略) (略) 云东海管理所全权管理。
第一阶段调查: (略) (略) (略) 云东海管理所委托广州中德环 (略) 进行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快速检测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进行了分析,调查地块属潜在污染地块,潜在污染来自于地块内历史上挖、填土过程泥头车、挖机和推土机的机油、柴油跑冒滴漏以及地块南 (略) 填土活动,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潜 (略) 为地块 (略) 域和地块南部边界。
初步采样调查: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整个地块均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因此将整个地块视 (略) 域,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按照不大于40m×40m的采样密度布设采样点,共布设24个土壤钻孔采样点(20个为土壤调查点位、4个为土壤和地下水共用调查点位),同 (略) 内还存在2个水塘,按照每1600m2一个点位的要求布设1个沉积物和地表水采用点,水塘占地面积分别为347.9m2和1575.9m2,因此各布设1个沉积物和地表水采用点(CJ1/DB1和CJ2/DB2)。同时调查地块东北面4 (略) (略) (略) 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以西、 (略) 以南地块一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与调查地块均存在石油烃(C10-C40)的污染风险,因此调查地块的对照点不再设置,相关数据直接引用该地块的。按照上述方案初步采样期间在地块内共布设24个土壤采样点(其中4个安装监测井)和2个沉积物、地表水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08个(不含平行)、沉积物样品2个(不含平行)、地表水样品2个(不含平行)以及地下水样品4个(不含平行),结果显示:初步调查阶段所采的土壤和沉积物样品所测指标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样品所测指标除浊度均未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质标准限值,地下水样品所测指标除pH和浊度未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II类水质标准限值。但水质中的pH值和浊度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它们的超标对人体造成的健康风险可接受。
调查结论: (略) (略) 云东海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一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再开发对人体造成的健康风险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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