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嘉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4年度
四川嘉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4年度
四川嘉 (略) 2024 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共布设 8 个土壤监 测点和 3 个地下水监测点。根据地块用地性质,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 ”标准和《地下 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 1 ”Ⅳ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表 1 ”Ⅳ类标准对地块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进行评价。根据监测结
果,得到如下结论:
1 、土壤监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各监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 ”标准。 本次监测采集的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分布在7.95-8.26之间,对照点土壤样品pH值为8.25 ,参照土壤酸化、碱化分级标准,可初步判定该地块土壤无酸化或碱化。
2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四川嘉 (略) 2024 年3 月地下水自行 监测期间,除 D02 中总硬度物外,其余监测井全部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 准》(GB/T *-2017)“表 1 ”Ⅳ类标准,石油类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表 1 ”Ⅳ类标准;2024 年 8 月地下水监测期间,除 D02 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外,其余监测井全部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 准》(GB/T *-2017)“表 1 ”Ⅳ类标准,石油类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表 1 ”Ⅳ类标准。
3 、D01地下水监测井污染物监测值高于该点位前次监测值30%以上 的指标有氨氮、氯化物、砷、镉,D02地下水监测井污染物监测值高于该点位前次监测值30%以 上的指标有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总硬度、氯化物、汞、砷,D03地下水监测井污染物监测值高 于该点位前次监测值30%以上的指标有氨氮、氯化物、砷。受区域地质影响,本项目监测井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检出浓度较高,企业从事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原辅料及成品涉及金属元素较少,经综合分析,地下水监测井中部分指标监测值高于该点位前次监测值30%以上不是由于企业生产活动造成的,且这些指标不属于该企业特征污染物,该监测井不作为生活饮用水使用,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因此该企业无需提高地下水监测频次。
4 、根据收集四川嘉 (略) 历史监测数据分析,该企业地下水监测井中不存在连续4次及以上呈上升趋势监测指标,因此无需争对该情况提高地下水监测频次。
5 、后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按原有监测频次进行,监测指标为后续监测指标。
综上所述,四川嘉 (略) (略) 土壤和地下水状况良好,企业 在运行过程中 (略) 内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但针对地下水中浓度值增幅较大 的监测指标应给予重点关注,避免出现污染物超过标准,甚至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
染。
四川嘉 (略) 2024 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共布设 8 个土壤监 测点和 3 个地下水监测点。根据地块用地性质,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 ”标准和《地下 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 1 ”Ⅳ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表 1 ”Ⅳ类标准对地块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进行评价。根据监测结
果,得到如下结论:
1 、土壤监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各监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 ”标准。 本次监测采集的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分布在7.95-8.26之间,对照点土壤样品pH值为8.25 ,参照土壤酸化、碱化分级标准,可初步判定该地块土壤无酸化或碱化。
2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四川嘉 (略) 2024 年3 月地下水自行 监测期间,除 D02 中总硬度物外,其余监测井全部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 准》(GB/T *-2017)“表 1 ”Ⅳ类标准,石油类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表 1 ”Ⅳ类标准;2024 年 8 月地下水监测期间,除 D02 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外,其余监测井全部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 准》(GB/T *-2017)“表 1 ”Ⅳ类标准,石油类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表 1 ”Ⅳ类标准。
3 、D01地下水监测井污染物监测值高于该点位前次监测值30%以上 的指标有氨氮、氯化物、砷、镉,D02地下水监测井污染物监测值高于该点位前次监测值30%以 上的指标有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总硬度、氯化物、汞、砷,D03地下水监测井污染物监测值高 于该点位前次监测值30%以上的指标有氨氮、氯化物、砷。受区域地质影响,本项目监测井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检出浓度较高,企业从事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原辅料及成品涉及金属元素较少,经综合分析,地下水监测井中部分指标监测值高于该点位前次监测值30%以上不是由于企业生产活动造成的,且这些指标不属于该企业特征污染物,该监测井不作为生活饮用水使用,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因此该企业无需提高地下水监测频次。
4 、根据收集四川嘉 (略) 历史监测数据分析,该企业地下水监测井中不存在连续4次及以上呈上升趋势监测指标,因此无需争对该情况提高地下水监测频次。
5 、后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按原有监测频次进行,监测指标为后续监测指标。
综上所述,四川嘉 (略) (略) 土壤和地下水状况良好,企业 在运行过程中 (略) 内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但针对地下水中浓度值增幅较大 的监测指标应给予重点关注,避免出现污染物超过标准,甚至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
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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