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集装箱流体包装袋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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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集装箱流体包装袋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新建集装箱流体包装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通济街 (略) 邢家岭村666号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久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85m2,投产后企业将达到年产液体包装袋#套、干包装袋#套、IBC包装袋#套的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吹膜工序产生废气经吹膜机出料口上方配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先经废气水冷装置(间接冷却)降温,引入1#“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一根25米高P1排气筒(DA001排放口)排放;项目造粒、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造粒机和各注塑机出料口上方配置的集气罩收集后,一同先经废气水冷装置(间接冷却)降温,再引入2#“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一根25米高P2排气筒(DA002排放口)排放;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 (略) 理后通过高于所附建筑物屋顶1.5m的烟道排放。项目DA001、DA002排放口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 (略) 置及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小型规模相关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未收集的VOCs、臭气浓度于各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限值要求,厂区内任意点位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间接冷却用水、废气水冷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经 (略) 理(食堂废水须先经隔油 (略) 理) (略) (略) ,进 (略) 西 (略) (略) 理。项目外排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的三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须选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部分 (略) 部隔声罩和吸声结构、产噪设 (略) 、物料运输车辆接近敏感目标时低速行驶且禁止鸣笛、夜间禁止运输等措施,减少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管理措施。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 (略) 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 (略) 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 (略) 理,造粒颗粒由供货商回收后综合利用;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 (略) (略) 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 (略) 。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 (略) 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496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新建集装箱流体包装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通济街 (略) 邢家岭村666号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久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85m2,投产后企业将达到年产液体包装袋#套、干包装袋#套、IBC包装袋#套的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吹膜工序产生废气经吹膜机出料口上方配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先经废气水冷装置(间接冷却)降温,引入1#“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一根25米高P1排气筒(DA001排放口)排放;项目造粒、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造粒机和各注塑机出料口上方配置的集气罩收集后,一同先经废气水冷装置(间接冷却)降温,再引入2#“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一根25米高P2排气筒(DA002排放口)排放;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 (略) 理后通过高于所附建筑物屋顶1.5m的烟道排放。项目DA001、DA002排放口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 (略) 置及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小型规模相关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未收集的VOCs、臭气浓度于各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限值要求,厂区内任意点位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间接冷却用水、废气水冷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经 (略) 理(食堂废水须先经隔油 (略) 理) (略) (略) ,进 (略) 西 (略) (略) 理。项目外排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的三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须选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部分 (略) 部隔声罩和吸声结构、产噪设 (略) 、物料运输车辆接近敏感目标时低速行驶且禁止鸣笛、夜间禁止运输等措施,减少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管理措施。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 (略) 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 (略) 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 (略) 理,造粒颗粒由供货商回收后综合利用;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 (略) (略) 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 (略) 。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 (略) 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4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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