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望通路唐徕渠—望远大道排水管网塌陷紧急抢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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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望通路唐徕渠—望远大道排水管网塌陷紧急抢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宁县住房和 (略) :

你局《永宁县住房和 (略) (略) (唐徕渠—望远大道) (略) 塌陷紧急抢修工程立项的请示》(永建发〔2024〕244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永宁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八十次)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410-*-17-01-*。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略) (唐徕渠—望远大道)受暴雨天气影响出现塌陷、沉降、人行道下沉等问题,严重影响车辆交通安全及周边居民出行安全, (略) 段排水管道建设年代久远,设计标准较低,管道破损、老化现象严重,为消除塌陷造成的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问题,原则同意 (略) (唐徕渠—望远大道) (略) 塌陷紧急抢修工程。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永宁县 (略) 。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建设内 (略) (唐徕渠—育丰巷) (略) (唐徕渠—望远大道)的排水、道路恢复及附属工程等。

(一) (略) (唐徕渠—育丰巷)

拆除原有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后铺设d300-d800m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541m,拆除及恢复人行道花岗岩3500㎡、 (略) 面300㎡、水 (略) 面200㎡,新建排水检查井9座、排水沉泥井2座,路灯拆除及恢复14盏,行道树移栽等。

(二) (略) (育丰巷—望远大道)

拆除原有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后铺设d300-d800m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279m,拆除及恢复人行道花岗岩400㎡、人行道面包砖2600㎡、水 (略) 面200㎡,新建排水检查井4座、排水沉泥井2座,路灯拆除及恢复7盏,行道树移栽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85.*元,其中工程费527.*元,其他费用46.*元,预备费11.*元,资金来源为政府应急资金。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等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 (略) 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宁夏回 (略) 投资 (略) 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 (略) 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 (略)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住房和 (略) :

你局《永宁县住房和 (略) (略) (唐徕渠—望远大道) (略) 塌陷紧急抢修工程立项的请示》(永建发〔2024〕244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永宁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八十次)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410-*-17-01-*。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略) (唐徕渠—望远大道)受暴雨天气影响出现塌陷、沉降、人行道下沉等问题,严重影响车辆交通安全及周边居民出行安全, (略) 段排水管道建设年代久远,设计标准较低,管道破损、老化现象严重,为消除塌陷造成的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问题,原则同意 (略) (唐徕渠—望远大道) (略) 塌陷紧急抢修工程。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永宁县 (略) 。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建设内 (略) (唐徕渠—育丰巷) (略) (唐徕渠—望远大道)的排水、道路恢复及附属工程等。

(一) (略) (唐徕渠—育丰巷)

拆除原有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后铺设d300-d800m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541m,拆除及恢复人行道花岗岩3500㎡、 (略) 面300㎡、水 (略) 面200㎡,新建排水检查井9座、排水沉泥井2座,路灯拆除及恢复14盏,行道树移栽等。

(二) (略) (育丰巷—望远大道)

拆除原有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后铺设d300-d800m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279m,拆除及恢复人行道花岗岩400㎡、人行道面包砖2600㎡、水 (略) 面200㎡,新建排水检查井4座、排水沉泥井2座,路灯拆除及恢复7盏,行道树移栽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85.*元,其中工程费527.*元,其他费用46.*元,预备费11.*元,资金来源为政府应急资金。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等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 (略) 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宁夏回 (略) 投资 (略) 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 (略) 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 (略)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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