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望远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望远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宁县住房和 (略) :

你单位《关 (略) 永宁县 (略) 望远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永宁县住房和 (略) (略) 永宁县 (略) 望远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永建发〔2024〕280号)批示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405-#-17-01-#。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 (略) 望远大道(大新渠- (略) )。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望远大道(大新渠- (略) )道路进行雨污分 (略) 面恢复。铺设d1000-d2200mm钢筋混凝土雨水主管5403m、d300mm钢筋混凝土雨水口连接管2912m(橡胶圈承插接口)、d600mm钢筋混凝土雨水预埋管828m,新建雨水检查井96座、雨水沉泥井35座、单箅雨水口203座、双箅雨水口58座,拆除雨水口235座,封堵雨水口连接管口 (略) ,安装五防一体井盖131套,拆 (略) 面#㎡,迁建雨水管道与其他管线碰 (略) ,配套施工降水、钢板桩支护等。

四、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工期为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354.#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823.#元,其他费用458.#元,预备费72.#元。资金来源为2025 (略) (略) 及设施中央预算资金,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宁夏回 (略) 投资 (略) 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 (略) 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 (略)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住房和 (略) :

你单位《关 (略) 永宁县 (略) 望远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永宁县住房和 (略) (略) 永宁县 (略) 望远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永建发〔2024〕280号)批示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405-#-17-01-#。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 (略) 望远大道(大新渠- (略) )。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望远大道(大新渠- (略) )道路进行雨污分 (略) 面恢复。铺设d1000-d2200mm钢筋混凝土雨水主管5403m、d300mm钢筋混凝土雨水口连接管2912m(橡胶圈承插接口)、d600mm钢筋混凝土雨水预埋管828m,新建雨水检查井96座、雨水沉泥井35座、单箅雨水口203座、双箅雨水口58座,拆除雨水口235座,封堵雨水口连接管口 (略) ,安装五防一体井盖131套,拆 (略) 面#㎡,迁建雨水管道与其他管线碰 (略) ,配套施工降水、钢板桩支护等。

四、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工期为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354.#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823.#元,其他费用458.#元,预备费72.#元。资金来源为2025 (略) (略) 及设施中央预算资金,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宁夏回 (略) 投资 (略) 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 (略) 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 (略)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