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0月22日拟作出沈阳沈铁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沈阳客运段沈阳北洗涤车间蒸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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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0月22日拟作出沈阳沈铁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沈阳客运段沈阳北洗涤车间蒸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0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1-8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 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 (略) (略) 沈阳客运段沈阳北洗涤车间蒸汽源项目

(略) (略) (略) 6号

沈 (略) (略)

沈阳盛 (略)

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6号( (略) 内),项目东侧 (略) , (略) 内客车停留库, (略) 内客车停留线,北侧为 (略) 内停车场。

项目为新建项目,利用已有厂房新建8台1t/h天然气蒸汽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 (略) (略) 沈阳客运段洗衣厂洗涤车间提供蒸汽。

项目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总投资*元。

项目生活供暖、供电、供水和 (略) 政设施。

同意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软化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蒸汽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依 (略) (略) 客运 (略) (略) 理达标后, (略) (略) (略) 北 (略) (略) 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燃气锅炉、水泵、引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东侧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北侧、南侧和西侧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粗盐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等。

废离子交换树脂、粗盐废包装袋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内,按照一般工业固 (略) 置。

废机油为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0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1-8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 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 (略) (略) 沈阳客运段沈阳北洗涤车间蒸汽源项目

(略) (略) (略) 6号

沈 (略) (略)

沈阳盛 (略)

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6号( (略) 内),项目东侧 (略) , (略) 内客车停留库, (略) 内客车停留线,北侧为 (略) 内停车场。

项目为新建项目,利用已有厂房新建8台1t/h天然气蒸汽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 (略) (略) 沈阳客运段洗衣厂洗涤车间提供蒸汽。

项目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总投资*元。

项目生活供暖、供电、供水和 (略) 政设施。

同意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软化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蒸汽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依 (略) (略) 客运 (略) (略) 理达标后, (略) (略) (略) 北 (略) (略) 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燃气锅炉、水泵、引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东侧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北侧、南侧和西侧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粗盐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等。

废离子交换树脂、粗盐废包装袋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内,按照一般工业固 (略) 置。

废机油为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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