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0吨警示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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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0吨警示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怀远 (略) “年产1500吨警示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 (略) 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 (略) 窗口,联系电话:0552-(略))。

地址:怀远县涡 (略)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 (略) 窗口 邮编:(略)

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警示带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双桥镇 (略) 18号

建设单位:怀远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 (略) (略) 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该项目位于 (略) 怀远县双桥镇 (略) 18号,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印刷过程密闭,吹膜、淋膜采用集气罩负压收集以上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一套“UV光解+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略)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34/4812.4-2024)中表1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中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企业边界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9企业边界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为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3)噪声

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 (略) 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油墨废抹布、废机油、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 (略) 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怀远 (略) “年产1500吨警示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 (略) 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 (略) 窗口,联系电话:0552-(略))。

地址:怀远县涡 (略)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 (略) 窗口 邮编:(略)

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警示带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双桥镇 (略) 18号

建设单位:怀远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 (略) (略) 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该项目位于 (略) 怀远县双桥镇 (略) 18号,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印刷过程密闭,吹膜、淋膜采用集气罩负压收集以上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一套“UV光解+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略)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34/4812.4-2024)中表1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中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企业边界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9企业边界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为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3)噪声

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 (略) 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油墨废抹布、废机油、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 (略) 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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