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高铁产业园高堂片区规划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饶平高铁产业园高堂片区规划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略)),现对饶平高铁产业园( (略) )规划(一期)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饶平高铁产业园( (略) )规划(一期)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饶平高铁产业园( (略) )规划(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概况:饶平高铁产业园( (略) )规划一期总规划面积约42.2655公顷(633.9825亩),规划范围四至为:东至高一村、高二村,西至高堂引水干渠(高一村、高二村、高三村)、饶平高 (略) (院前村),北 (略) 饶平站, (略) 前村。
规划重点发展食品加工、电子机电和轻工纺织等新兴产业,注重主导产业链式打造、链式提升和链式推动, (略) 资源向主导产业集聚,力争实现核心产业全链条集群式发展。同时,园区积极培育核心产业链的配套产业,提升配套产业与主导产业的协同发展水平,助力饶平县实现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体系的转型升级。
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4年至2035年:近期(2024-2026年);中期(2027-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二、规划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饶平县产业园管理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8-(略)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饶平县饶平大道中段潮州港管委会5楼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20-(略)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中山 (略) 9-11号2楼218号
四、征求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饶平县产业园管理服务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
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略)),现对饶平高铁产业园( (略) )规划(一期)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饶平高铁产业园( (略) )规划(一期)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饶平高铁产业园( (略) )规划(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概况:饶平高铁产业园( (略) )规划一期总规划面积约42.2655公顷(633.9825亩),规划范围四至为:东至高一村、高二村,西至高堂引水干渠(高一村、高二村、高三村)、饶平高 (略) (院前村),北 (略) 饶平站, (略) 前村。
规划重点发展食品加工、电子机电和轻工纺织等新兴产业,注重主导产业链式打造、链式提升和链式推动, (略) 资源向主导产业集聚,力争实现核心产业全链条集群式发展。同时,园区积极培育核心产业链的配套产业,提升配套产业与主导产业的协同发展水平,助力饶平县实现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体系的转型升级。
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4年至2035年:近期(2024-2026年);中期(2027-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二、规划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饶平县产业园管理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8-(略)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饶平县饶平大道中段潮州港管委会5楼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20-(略)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中山 (略) 9-11号2楼218号
四、征求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饶平县产业园管理服务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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