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高景一期扩建年产13GW单晶硅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高景一期扩建年产13GW单晶硅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宜宾高新技术 (略) 管 (略) 建设和 (略)
2024年10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3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略) 高场镇 (略) 宜屏快速通道东100米
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宜宾高新技术 (略) 管 (略) 建设和 (略) 关于四川高景一期扩建年产13GW单晶硅棒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高新审批〔2024〕10号 | 2024.10.23 |
宜宾高新技术 (略) 管 (略) 建设和 (略)
2024年10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3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略) 高场镇 (略) 宜屏快速通道东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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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宜宾高新技术 (略) 管 (略) 建设和 (略) 关于四川高景一期扩建年产13GW单晶硅棒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高新审批〔2024〕10号 | 2024.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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