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4年10月23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告-文号:河审管投资函〔2024〕1号
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4年10月23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告-文号:河审管投资函〔2024〕1号
河曲县行政审批 (略) 于2024年10月23日对河曲县西口镇2024年人 (略) 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3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略)
邮 箱:*@*63.com
邮 编:(略)
事项名称 | 文件编号 | 批准时间 |
河曲县西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河曲县西口镇2024年人 (略) 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 文号:河审管投资函〔2024〕1号 | 2024年10月23日 |
河曲县行政审批 (略)
附件:
1、河审管投资函〔2024〕1号.doc
河曲县行政审批 (略) 于2024年10月23日对河曲县西口镇2024年人 (略) 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3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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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略)
事项名称 | 文件编号 | 批准时间 |
河曲县西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河曲县西口镇2024年人 (略) 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 文号:河审管投资函〔2024〕1号 | 2024年10月23日 |
河曲县行政审批 (略)
附件:
1、河审管投资函〔2024〕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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