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州区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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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州区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你区《关 (略) 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绵安府(科新)〔2024〕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 (略) 呈报的农用地转用事宜。

二、同意 (略) 界牌镇石岭村6组,西明村村集体、8、9、10、11、12、13组集体农用地20.1431公顷(耕地4.9015公顷,园地4.1817公顷,林地7.5940公顷,草地0.0248公顷,其他农用地3.441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 (略)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要求,做好农用地转用实施工作。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略) 人民政府:

你区《关 (略) 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绵安府(科新)〔2024〕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 (略) 呈报的农用地转用事宜。

二、同意 (略) 界牌镇石岭村6组,西明村村集体、8、9、10、11、12、13组集体农用地20.1431公顷(耕地4.9015公顷,园地4.1817公顷,林地7.5940公顷,草地0.0248公顷,其他农用地3.441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 (略)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要求,做好农用地转用实施工作。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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