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旧村庄”改造项目一期公开选择合作改造主体招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旧村庄”改造项目一期公开选择合作改造主体招商公告


  一、招商条件

  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 (略) (略) 铁铺镇村镇工 (略) 升级改造工作,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旧村庄”改造(一期) (略) (略) 人民政府以《关于<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旧村庄”改造方案(一期)>的批复》(潮湘府复[2024]3号)批准实施。该项目公开选择合作改造主体(招商)实施方案已经铁铺镇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合作改造主体实施混合改造,现诚招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公开竞争参与投资合作。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旧村庄”改造项目(一期)公开选择合作主体。

  2.2 项目地点:铁铺镇北片 (略) D区之D1-2、D1-3,总用地面积3.4258公顷(折51.387亩)。

  2.3 开发时序要求:工业用地项目开发周期为2年,拟作为一期实施。在取得用地手续批复之日起1年内进行动工,动工之日起2年内完成改造。

  2.4竞标起始价格:每亩21.(略)元/亩,竞投人的响应报价不得低于竞标起始价格,否则无效。

  三、招商范围

  3.1 本项目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给合作改造主体,合作改造主体中选后必须负责根据招商人和“三旧”改造政策的规定完成包括不限于项目规划、产业引入、厂房改造、资金投入、经营管理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合法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税金和安置补偿等相关应缴费用,项目的具体合作范围以政府相关部门在该项目申报过程中的最终确认为准。

  3.2 项目建设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旧村庄”改造方案(一期)》有关要求。引入产业须符合铁铺镇村镇工 (略) 入园要求,产业项目的新建建筑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应符合《 (略) (略) 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工作指引(试行)》(潮湘工信[2023]2号)要求(按新建建筑占地面积计算);项目改造后引入产业亩均税收应符合《 (略) (略) 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工作指引(试行)》(潮湘工信〔2023]2号)要求。

  四、申请合作改造主体需具备的资格要求

  4.1 合作改造主体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力、设备、资金等多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建设运营的能力;

  4.2 合作改造主体在最近连续3年(2021年至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出现亏损(以提供的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利润为表为准);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 合作改造主体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4.4 合作改造主体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五、获取招商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活动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起至2024年11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铁铺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获取招商文件。

  六、评审地点和时间

  6.1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铁铺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6.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商人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招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招商文件中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高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招商人随机抽取确定。

  6.4 若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竞投人参与本次活动的,则重新发布第二次招商公告,若二次公告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只有一个竞投人,则直接确定为合作改造主体。若有二名或以上竞投人参与,则按招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择优选择合作改造主体。若二次公告后没有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则由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根据申请合作改造主体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另行选择。

  七、发布招商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商公告发布 (略) (略) 站、同时刊登在潮州日报、铁铺镇人民政府的公布栏、石板村村务公告栏。

  八、招商监管部门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凤新 (略) 北段机关楼12楼

  联系电话:0768-(略)

  名称: (略) (略) 铁铺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铁铺镇镇道7号

  联系电话:0768-(略)

  九、联系方式

  (1)招商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

  联系电话:(略)

  (2)交易服务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铁铺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地址: (略) (略) 铁铺镇镇道7号

  联系电话:0768-(略)

  (3)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略) 建设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裕源大厦7楼

  联系电话:0768-(略)

  十、其他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附件1:关于《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旧村庄”改造方案(一期)》的批复(潮湘府复〔2024〕3号).pdf

附件2: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旧村庄”改造项目(一期)公开选择合作改造主体(招商)实施方案.pdf




附件:


  一、招商条件

  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 (略) (略) 铁铺镇村镇工 (略) 升级改造工作,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旧村庄”改造(一期) (略) (略) 人民政府以《关于<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旧村庄”改造方案(一期)>的批复》(潮湘府复[2024]3号)批准实施。该项目公开选择合作改造主体(招商)实施方案已经铁铺镇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合作改造主体实施混合改造,现诚招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公开竞争参与投资合作。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旧村庄”改造项目(一期)公开选择合作主体。

  2.2 项目地点:铁铺镇北片 (略) D区之D1-2、D1-3,总用地面积3.4258公顷(折51.387亩)。

  2.3 开发时序要求:工业用地项目开发周期为2年,拟作为一期实施。在取得用地手续批复之日起1年内进行动工,动工之日起2年内完成改造。

  2.4竞标起始价格:每亩21.(略)元/亩,竞投人的响应报价不得低于竞标起始价格,否则无效。

  三、招商范围

  3.1 本项目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给合作改造主体,合作改造主体中选后必须负责根据招商人和“三旧”改造政策的规定完成包括不限于项目规划、产业引入、厂房改造、资金投入、经营管理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合法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税金和安置补偿等相关应缴费用,项目的具体合作范围以政府相关部门在该项目申报过程中的最终确认为准。

  3.2 项目建设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旧村庄”改造方案(一期)》有关要求。引入产业须符合铁铺镇村镇工 (略) 入园要求,产业项目的新建建筑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应符合《 (略) (略) 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工作指引(试行)》(潮湘工信[2023]2号)要求(按新建建筑占地面积计算);项目改造后引入产业亩均税收应符合《 (略) (略) 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工作指引(试行)》(潮湘工信〔2023]2号)要求。

  四、申请合作改造主体需具备的资格要求

  4.1 合作改造主体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力、设备、资金等多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建设运营的能力;

  4.2 合作改造主体在最近连续3年(2021年至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出现亏损(以提供的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利润为表为准);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 合作改造主体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4.4 合作改造主体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五、获取招商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活动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起至2024年11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铁铺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获取招商文件。

  六、评审地点和时间

  6.1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铁铺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6.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商人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招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招商文件中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高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招商人随机抽取确定。

  6.4 若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竞投人参与本次活动的,则重新发布第二次招商公告,若二次公告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只有一个竞投人,则直接确定为合作改造主体。若有二名或以上竞投人参与,则按招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择优选择合作改造主体。若二次公告后没有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则由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根据申请合作改造主体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另行选择。

  七、发布招商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商公告发布 (略) (略) 站、同时刊登在潮州日报、铁铺镇人民政府的公布栏、石板村村务公告栏。

  八、招商监管部门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凤新 (略) 北段机关楼12楼

  联系电话:0768-(略)

  名称: (略) (略) 铁铺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铁铺镇镇道7号

  联系电话:0768-(略)

  九、联系方式

  (1)招商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

  联系电话:(略)

  (2)交易服务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铁铺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地址: (略) (略) 铁铺镇镇道7号

  联系电话:0768-(略)

  (3)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略) 建设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裕源大厦7楼

  联系电话:0768-(略)

  十、其他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附件1:关于《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旧村庄”改造方案(一期)》的批复(潮湘府复〔2024〕3号).pdf

附件2: (略) (略) 铁铺镇石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旧村庄”改造项目(一期)公开选择合作改造主体(招商)实施方案.pdf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