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YHTC202112-1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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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YHTC202112-1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略) (略) (略) 关于YHTC(2021)12-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经办科室: (略) 规划中心、国土空间规划股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2024年10月31日

公示地点: (略) (略) (略) 、 (略)

(略) 址: http://**

公示组织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 #

公示稿:

(略) (略) 土地储备中心:

经核实,YHTC(2021)12-1号地块在《 (略) 活发创意小镇YHTC(2021)12-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以下简称《控规》)中的B-02地块范围内。根据《控规》、《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和相关规划管理法规政策技术规范的规定,YHTC(2021)12-1号地块的规划条件如下:

一、用地位置

地 (略) (略) 春和街道刘 (略) 居民委 (略) 旁。

二、用地性质和面积

用地性质: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用地面积#.36平方米。(最终地块面积以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三、用地使用强度

(一)容积率:不大于2.0。

(二)建筑密度:不大于42%。

(三)绿地率:不小于25%。

(四)建筑限高:大于10米且不大于24米。

四、建筑 (略) 及建筑设计要求

(一)建筑总平面布置应满足场地内外的消防、日照、采光、通风、环保、防灾、视觉卫生和安全防护等方面要求。

(二)内外交通组织: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在地块东侧、南侧, (略) (略) 口并符合相关规定,合理组织地块内部交通。

(三)地块内建筑退让除应符合《控规》中基本退让距离外,还应符合《技术规定》。地块内建筑间距除满足日照要求外,还应符合《技术规定》。

(四)建筑体量、建筑面宽及建筑景观风貌应按《控规》城市设计导引要求、《技术规定》中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的规定进行设计,与周围环境协调。

(五)建筑设计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符合住建部门对绿色建筑的设计审查要求。

(六)严格按抗震标准进行设计,满足防灾避险应急疏散要求。

(七)为便于决策时进行比选,规划设计方案报审时应提供不少于两套建筑外观设计效果方案。最终方案以相关决策会议审定为准。

五、配套设施要求

(一) (略) 建设指标进行专项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确定海绵工程措施和建设规模,落实《控规》和《 (略) 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以及《 (略) 建设评价标准》的各项要求。

地块年径流控制率不小于85%,年SS去除率不小于55%,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不小于8%。

(二)按以下要求配建设停车设施

1、配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应符合《技术规定》。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不低于1.5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不低于2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可根据实际建筑分类计算停车位配建数量。

2、地块配建的充电设施,应满足《技术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要求。

(三)按法规政策规定、有关专项规划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配套建设安全防卫设施、无障碍设施、节水节能及雨水收集设施、环保设施、供配电设施、网络光纤设施、燃气管道设施、人防工程、夜景灯光亮化等设施。

六、时效性规定

本规划条件自出具之日起满一年未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自行失效;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附件:

一、YHTC(2021)12-1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23日


YHTC(2021)12-1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图片1.png


(略) (略) (略) 关于YHTC(2021)12-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经办科室: (略) 规划中心、国土空间规划股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2024年10月31日

公示地点: (略) (略) (略) 、 (略)

(略) 址: http://**

公示组织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 #

公示稿:

(略) (略) 土地储备中心:

经核实,YHTC(2021)12-1号地块在《 (略) 活发创意小镇YHTC(2021)12-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以下简称《控规》)中的B-02地块范围内。根据《控规》、《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和相关规划管理法规政策技术规范的规定,YHTC(2021)12-1号地块的规划条件如下:

一、用地位置

地 (略) (略) 春和街道刘 (略) 居民委 (略) 旁。

二、用地性质和面积

用地性质: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用地面积#.36平方米。(最终地块面积以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三、用地使用强度

(一)容积率:不大于2.0。

(二)建筑密度:不大于42%。

(三)绿地率:不小于25%。

(四)建筑限高:大于10米且不大于24米。

四、建筑 (略) 及建筑设计要求

(一)建筑总平面布置应满足场地内外的消防、日照、采光、通风、环保、防灾、视觉卫生和安全防护等方面要求。

(二)内外交通组织: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在地块东侧、南侧, (略) (略) 口并符合相关规定,合理组织地块内部交通。

(三)地块内建筑退让除应符合《控规》中基本退让距离外,还应符合《技术规定》。地块内建筑间距除满足日照要求外,还应符合《技术规定》。

(四)建筑体量、建筑面宽及建筑景观风貌应按《控规》城市设计导引要求、《技术规定》中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的规定进行设计,与周围环境协调。

(五)建筑设计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符合住建部门对绿色建筑的设计审查要求。

(六)严格按抗震标准进行设计,满足防灾避险应急疏散要求。

(七)为便于决策时进行比选,规划设计方案报审时应提供不少于两套建筑外观设计效果方案。最终方案以相关决策会议审定为准。

五、配套设施要求

(一) (略) 建设指标进行专项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确定海绵工程措施和建设规模,落实《控规》和《 (略) 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以及《 (略) 建设评价标准》的各项要求。

地块年径流控制率不小于85%,年SS去除率不小于55%,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不小于8%。

(二)按以下要求配建设停车设施

1、配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应符合《技术规定》。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不低于1.5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不低于2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可根据实际建筑分类计算停车位配建数量。

2、地块配建的充电设施,应满足《技术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要求。

(三)按法规政策规定、有关专项规划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配套建设安全防卫设施、无障碍设施、节水节能及雨水收集设施、环保设施、供配电设施、网络光纤设施、燃气管道设施、人防工程、夜景灯光亮化等设施。

六、时效性规定

本规划条件自出具之日起满一年未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自行失效;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附件:

一、YHTC(2021)12-1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23日


YHTC(2021)12-1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图片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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