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公示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略) (略) 改扩建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 (略) 西区街 (略) 板嶂岭南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单位 | (略)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 |
项目概况 | |
(略) (略) 拟在 (略) 西 (略) 板嶂岭南 (略) 建设改扩建生产项目。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在生产厂房A栋和生产厂房B栋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项目总占地面积仍为9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仍为*平方米,保 (略) 板生产线现有已审批的14.*m2年产能不变。改扩建内容主要为新增涂布、曝光、压合、铣靶、AOI检测、阻焊印刷、文字印刷、测试等工序的设备数量,将现有部分既外协又自产的生产工序调整为全部自产;增加干膜、涂布油墨、重氮片、铜箔、PP、阻焊油墨、热固文字油墨、喷印文字油墨、油墨稀释剂、洗网水的用量; (略) 理设施升级改造。 本项目不得建设酸洗、磷化、钝化、电镀、喷涂、阳极氧化 (略) 理工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 | |
1.本改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 (略) (略) (略) 理。 2.落实生产废气的收集与治理措施。项目涂布印刷、阻焊印刷、文字印刷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重点做好治污设施和车间的噪声防控工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 (略) 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 | |
听证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业务科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2-*,0752-* |
项目名称 | (略) (略) 改扩建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 (略) 西区街 (略) 板嶂岭南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单位 | (略)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 |
项目概况 | |
(略) (略) 拟在 (略) 西 (略) 板嶂岭南 (略) 建设改扩建生产项目。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在生产厂房A栋和生产厂房B栋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项目总占地面积仍为9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仍为*平方米,保 (略) 板生产线现有已审批的14.*m2年产能不变。改扩建内容主要为新增涂布、曝光、压合、铣靶、AOI检测、阻焊印刷、文字印刷、测试等工序的设备数量,将现有部分既外协又自产的生产工序调整为全部自产;增加干膜、涂布油墨、重氮片、铜箔、PP、阻焊油墨、热固文字油墨、喷印文字油墨、油墨稀释剂、洗网水的用量; (略) 理设施升级改造。 本项目不得建设酸洗、磷化、钝化、电镀、喷涂、阳极氧化 (略) 理工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 | |
1.本改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 (略) (略) (略) 理。 2.落实生产废气的收集与治理措施。项目涂布印刷、阻焊印刷、文字印刷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重点做好治污设施和车间的噪声防控工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 (略) 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 | |
听证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业务科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2-*,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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