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方案调整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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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方案调整公示公告

安庆 (略) 建设项 (略) (略)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南。用地面积为#.5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99平方米,原设计方案于2020年5月21日审定。建设单位自查比对批准的设计方案,申请规划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为便于创业园大楼整体方便使用,在施工图深化过程中,在创业园大楼东立面增设无障碍坡道,将原规划东侧两块绿地改为铺装,绿地面积减少1094.38 平方米,绿地率由38.39%调整至38.12%,调整后仍满足绿地率控制指标;

2.现公租房人才公寓地块( (略) (略) )消防出入口调整至南侧,与学校西大门(新建)形成消防通道,取消创业园原西北角出入口;

3.由于创业园南侧停车位间布置绿化,原规划停车位91个调整至58个,减少33个,为平衡车位数,同时 (略) 人才公 (略) 增加停车位33个,满足停车位配比;

4.因考虑建筑结构原因和提升室内体育馆整体效果需要,将室内体 (略) 架和女儿墙之间铝方通调整为铝单板;

5.由于室内体育馆将建成和新建西侧大门,室内体育 (略) 路幅宽度由7.5米调整至9米, (略) 布置的停车位减少22个,在室内体育馆南侧增加22个平衡;

6. (略) 学校西大门,建筑面积增加28平方米。

方案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99平方米调整至#.969平方米,增加28平方米;建筑密度由14.45%调整至14.46%,增加0.01%;绿地率由38.39%调整至38.12%,增加0.27%;其他主要指标无变化。

调整方案于2024年10月18日, (略) 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会2024年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安庆 (略) 建设工程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规划公示”栏公示

在项目现场张贴展板、设置公示意见箱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1日

联系人: (略) 自然资 (略) (略)

联系电话:0556 #

地 址:皖江大道161号

2024年10月23日

#安庆 (略) 建设工程方案调整-公示文件.pptx

安庆 (略) 建设项 (略) (略)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南。用地面积为#.5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99平方米,原设计方案于2020年5月21日审定。建设单位自查比对批准的设计方案,申请规划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为便于创业园大楼整体方便使用,在施工图深化过程中,在创业园大楼东立面增设无障碍坡道,将原规划东侧两块绿地改为铺装,绿地面积减少1094.38 平方米,绿地率由38.39%调整至38.12%,调整后仍满足绿地率控制指标;

2.现公租房人才公寓地块( (略) (略) )消防出入口调整至南侧,与学校西大门(新建)形成消防通道,取消创业园原西北角出入口;

3.由于创业园南侧停车位间布置绿化,原规划停车位91个调整至58个,减少33个,为平衡车位数,同时 (略) 人才公 (略) 增加停车位33个,满足停车位配比;

4.因考虑建筑结构原因和提升室内体育馆整体效果需要,将室内体 (略) 架和女儿墙之间铝方通调整为铝单板;

5.由于室内体育馆将建成和新建西侧大门,室内体育 (略) 路幅宽度由7.5米调整至9米, (略) 布置的停车位减少22个,在室内体育馆南侧增加22个平衡;

6. (略) 学校西大门,建筑面积增加28平方米。

方案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99平方米调整至#.969平方米,增加28平方米;建筑密度由14.45%调整至14.46%,增加0.01%;绿地率由38.39%调整至38.12%,增加0.27%;其他主要指标无变化。

调整方案于2024年10月18日, (略) 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会2024年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安庆 (略) 建设工程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规划公示”栏公示

在项目现场张贴展板、设置公示意见箱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1日

联系人: (略) 自然资 (略) (略)

联系电话:0556 #

地 址:皖江大道161号

2024年10月23日

#安庆 (略) 建设工程方案调整-公示文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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