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防城港市东湾交通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4〕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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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防城港市东湾交通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4〕151号

(略) 东湾交通商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东湾交通商 (略) 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扩建项目(代码:2407-#-07-05-#),已在广西壮 (略) 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略) (略) 滨 (略) ,白龙立交桥西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度17分5.190秒,北纬21度37分58.645秒。项目占地面积#.92平方米,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扩建项目主要拆除现有搅拌楼南侧 (略) 的修理棚和司机休息室,新建一座搅拌楼,与现有搅拌楼并排,新建水稳料生产厂房,安装1条商品混凝土和1条一体化水稳料生产线。扩建项目新增年产商品混凝土#m3、年产水稳料#m3,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商品混凝土#m3、年产水稳料#m3。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21.#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4.3%。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 (略) 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 (略) 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扩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试验室,不新增实验废水;扩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混凝土运输罐车,不新增混凝土运输罐车罐内清洗废水;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清洗废水经五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加强场地管理, (略) 内的集水沟, (略) 的集水沟末端连通至五级沉淀池,降雨形成流动水时, (略) 初期雨水收集至五级沉淀池进 (略) 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每个粉料筒仓物料输送储存工段颗粒物分别经1台脉冲布袋 (略) 理后通过26m高的筒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呼吸孔高空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现有及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中小于20mg/m3的标准;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物料混合搅拌工段颗粒物采用脉冲布袋 (略) 理,尾气通过搅拌楼门窗进行无组织排放;水稳料生产线水泥筒仓物料输送储存工段颗粒物经1台脉冲布袋 (略) 理后通过26m高的筒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呼吸孔高空排放,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现有及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中小于20mg/m3的标准;水稳料搅拌机封闭,水稳料生产厂房三面围挡、顶部盖棚,棚檐设水雾喷头,搅拌机内的粉料、骨料经流量计计量加水后再搅拌,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在厂房沉降后定期清扫收集回用于生产;原料堆棚加强场地规划及管理,确保场地整洁,装卸料时注意轻、慢装卸料,装卸料过程洒水降尘;项目混凝土罐车封闭运输, (略) 硬化, (略) 定期洒水降尘、清扫, (略) 清洁。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皮带输送机和车辆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北面、西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东面、南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4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北面黎竹坪村散户居民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 (略) 置。扩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料、废机油、废油桶和含油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过程;混凝土废 (略) ;废机油、废油桶和含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 (略) 置资质 (略) 置。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 (略)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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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东湾交通商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东湾交通商 (略) 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扩建项目(代码:2407-#-07-05-#),已在广西壮 (略) 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略) (略) 滨 (略) ,白龙立交桥西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度17分5.190秒,北纬21度37分58.645秒。项目占地面积#.92平方米,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扩建项目主要拆除现有搅拌楼南侧 (略) 的修理棚和司机休息室,新建一座搅拌楼,与现有搅拌楼并排,新建水稳料生产厂房,安装1条商品混凝土和1条一体化水稳料生产线。扩建项目新增年产商品混凝土#m3、年产水稳料#m3,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商品混凝土#m3、年产水稳料#m3。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21.#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4.3%。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 (略) 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 (略) 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扩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试验室,不新增实验废水;扩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混凝土运输罐车,不新增混凝土运输罐车罐内清洗废水;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清洗废水经五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加强场地管理, (略) 内的集水沟, (略) 的集水沟末端连通至五级沉淀池,降雨形成流动水时, (略) 初期雨水收集至五级沉淀池进 (略) 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每个粉料筒仓物料输送储存工段颗粒物分别经1台脉冲布袋 (略) 理后通过26m高的筒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呼吸孔高空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现有及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中小于20mg/m3的标准;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物料混合搅拌工段颗粒物采用脉冲布袋 (略) 理,尾气通过搅拌楼门窗进行无组织排放;水稳料生产线水泥筒仓物料输送储存工段颗粒物经1台脉冲布袋 (略) 理后通过26m高的筒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呼吸孔高空排放,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现有及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中小于20mg/m3的标准;水稳料搅拌机封闭,水稳料生产厂房三面围挡、顶部盖棚,棚檐设水雾喷头,搅拌机内的粉料、骨料经流量计计量加水后再搅拌,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在厂房沉降后定期清扫收集回用于生产;原料堆棚加强场地规划及管理,确保场地整洁,装卸料时注意轻、慢装卸料,装卸料过程洒水降尘;项目混凝土罐车封闭运输, (略) 硬化, (略) 定期洒水降尘、清扫, (略) 清洁。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皮带输送机和车辆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北面、西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东面、南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4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北面黎竹坪村散户居民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 (略) 置。扩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料、废机油、废油桶和含油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过程;混凝土废 (略) ;废机油、废油桶和含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 (略) 置资质 (略) 置。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 (略)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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