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窑镇公租房二期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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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窑镇公租房二期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1)地块描述

瓶窑镇公租房二期项目位于 (略) (略) 瓶窑镇凤都村,地块四至范围为: (略) 、南 (略) 、 (略) 、北至河流。根据《瓶窑镇公租房二期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4年4月17日),地块用地面积为*m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农居房、施工项目部和停车场等,现状为闲置空地;地块内未发生过工业固废、危废等填埋情况,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踏勘无地下工业设施,也无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投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7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等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本次规划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属于居住用地(07),对应浙环发〔2024〕47号文中*类用地,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因此,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历史影像调查结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农居房、施工项目部和停车场,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现状为闲置空地;农田使用期间种植水稻,种植过程中使用氮磷化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2021年开始停止种植,农业活动停止较久且农药为低毒低残留,农业活动对本地块影响较小;施工项目部主要为施工人员住宿,主要为生活污染,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停车场使用期间汽车可能存在机油、润滑油跑冒滴漏等情况产生的石油烃和多环芳烃污染,主要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因此,地块内主要关注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

(3)地块周边污染识别情况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农居房、 (略) 、河流、山地及工业企业等,通过对周边地块的调查分析,主要考虑 (略) 、 (略) 、杭州 (略) 、杭州诚基喷涂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可能会通过大气大气扩散沉降对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因此,主要关注污染物为铜、镍、锌、总铬、*苯、二*苯、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

(4)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调查地块内建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在地块外地下水上游方向布设1个土壤采样和地下水监测井对照点。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51个(不含6个平行样品),采集并送检地下水样品5个(不含1个平行样品)。

(5)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所划分的第一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土壤环境质量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本地块周边无饮用水 (略) ,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 (略) (略) ,因此,本地块地下水质量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之外的指标,可以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补充指标或美国EPA通用筛选值中饮用水标准进行评价。

(6)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地块内各点位土壤样品可检出项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因此,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满足规划用地建设要求。

地块内地下水受检样品除浊度超标外,其他可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 IV类水质标准限值;浊度为感官性指标,同时本次调查地块及周边地下水为非饮用水源,后期规划为住宅,地下水不会被开采使用;因此,地块内地下水总体来说风险可控。

(7)结论

瓶窑镇公租房二期项目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后续无需针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安全开发利用。

(1)地块描述

瓶窑镇公租房二期项目位于 (略) (略) 瓶窑镇凤都村,地块四至范围为: (略) 、南 (略) 、 (略) 、北至河流。根据《瓶窑镇公租房二期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4年4月17日),地块用地面积为*m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农居房、施工项目部和停车场等,现状为闲置空地;地块内未发生过工业固废、危废等填埋情况,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踏勘无地下工业设施,也无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投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7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等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本次规划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属于居住用地(07),对应浙环发〔2024〕47号文中*类用地,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因此,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历史影像调查结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农居房、施工项目部和停车场,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及家庭作坊,现状为闲置空地;农田使用期间种植水稻,种植过程中使用氮磷化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2021年开始停止种植,农业活动停止较久且农药为低毒低残留,农业活动对本地块影响较小;施工项目部主要为施工人员住宿,主要为生活污染,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停车场使用期间汽车可能存在机油、润滑油跑冒滴漏等情况产生的石油烃和多环芳烃污染,主要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因此,地块内主要关注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

(3)地块周边污染识别情况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农居房、 (略) 、河流、山地及工业企业等,通过对周边地块的调查分析,主要考虑 (略) 、 (略) 、杭州 (略) 、杭州诚基喷涂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可能会通过大气大气扩散沉降对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因此,主要关注污染物为铜、镍、锌、总铬、*苯、二*苯、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

(4)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调查地块内建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在地块外地下水上游方向布设1个土壤采样和地下水监测井对照点。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51个(不含6个平行样品),采集并送检地下水样品5个(不含1个平行样品)。

(5)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所划分的第一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土壤环境质量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本地块周边无饮用水 (略) ,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 (略) (略) ,因此,本地块地下水质量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之外的指标,可以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补充指标或美国EPA通用筛选值中饮用水标准进行评价。

(6)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地块内各点位土壤样品可检出项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因此,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满足规划用地建设要求。

地块内地下水受检样品除浊度超标外,其他可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 IV类水质标准限值;浊度为感官性指标,同时本次调查地块及周边地下水为非饮用水源,后期规划为住宅,地下水不会被开采使用;因此,地块内地下水总体来说风险可控。

(7)结论

瓶窑镇公租房二期项目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后续无需针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安全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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