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实得工贸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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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4年10月2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实得工贸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MB*K/20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23 发布机构: 临淄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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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罐区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罐区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略) 凤凰镇梁家村东

(略)

山东 (略)

总投资1800.*元,环保投资18.*元。 (略) (略) (略) ,原有1000t/a生(固)碱项目,于2000年4月18日取得环评审查意见,于2006年5月25日取得了竣工环保验收批复(环验[2006]18号)。罐区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拆除原有1000吨/年氢氧化钠生产装置及 (略) ,对现有14个储罐(3个400m3的储罐,4个2000m3的储罐,3个500m3的储罐,2个200m3的储罐,1个160m3的储罐,1个300m3的储罐)进行拆除,新建11个1000m3、1个560m3的储罐用于储存高沸点矿物油、润滑油和沥青,配备 (略) 、 (略) 理吸附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库容不变,形成年储运*吨油品的能力。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 (略) 、生 (略) 、道 (略) 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 (略) 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 (略)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 (略) 理站采用“隔油+调节池+气浮+ (略) 理+二沉池”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5m3/d。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废水经厂 (略) (略) 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标准后,回用 (略) 冲刷和绿化。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吨包加热废气、 (略) 理站废气和装卸车时产生的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冷凝+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DA001(高15米,内径0.4米)排放。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配低氮燃烧器后经排气筒DA002(高15米,内径0.2米)排放。有组织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排放限值。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 (略) ”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等执行《有机化工企 (略) 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标准限值;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的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 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吨包沥青包装袋、生化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冷凝回收液、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 (略)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 (略) 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项目验收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 (略) 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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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罐区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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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罐区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略) 凤凰镇梁家村东

(略)

山东 (略)

总投资1800.*元,环保投资18.*元。 (略) (略) (略) ,原有1000t/a生(固)碱项目,于2000年4月18日取得环评审查意见,于2006年5月25日取得了竣工环保验收批复(环验[2006]18号)。罐区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拆除原有1000吨/年氢氧化钠生产装置及 (略) ,对现有14个储罐(3个400m3的储罐,4个2000m3的储罐,3个500m3的储罐,2个200m3的储罐,1个160m3的储罐,1个300m3的储罐)进行拆除,新建11个1000m3、1个560m3的储罐用于储存高沸点矿物油、润滑油和沥青,配备 (略) 、 (略) 理吸附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库容不变,形成年储运*吨油品的能力。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 (略) 、生 (略) 、道 (略) 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 (略) 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 (略)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 (略) 理站采用“隔油+调节池+气浮+ (略) 理+二沉池”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5m3/d。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废水经厂 (略) (略) 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标准后,回用 (略) 冲刷和绿化。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吨包加热废气、 (略) 理站废气和装卸车时产生的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冷凝+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DA001(高15米,内径0.4米)排放。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配低氮燃烧器后经排气筒DA002(高15米,内径0.2米)排放。有组织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排放限值。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 (略) ”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等执行《有机化工企 (略) 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标准限值;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的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 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吨包沥青包装袋、生化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冷凝回收液、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 (略)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 (略) 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项目验收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 (略) 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和防范能力。

标题: 2024年10月2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实得工贸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MB*K/20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23 发布机构: 临淄生 (略)
2024年10月2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实得工贸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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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罐区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罐区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略) 凤凰镇梁家村东

(略)

山东 (略)

总投资1800.*元,环保投资18.*元。 (略) (略) (略) ,原有1000t/a生(固)碱项目,于2000年4月18日取得环评审查意见,于2006年5月25日取得了竣工环保验收批复(环验[2006]18号)。罐区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拆除原有1000吨/年氢氧化钠生产装置及 (略) ,对现有14个储罐(3个400m3的储罐,4个2000m3的储罐,3个500m3的储罐,2个200m3的储罐,1个160m3的储罐,1个300m3的储罐)进行拆除,新建11个1000m3、1个560m3的储罐用于储存高沸点矿物油、润滑油和沥青,配备 (略) 、 (略) 理吸附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库容不变,形成年储运*吨油品的能力。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 (略) 、生 (略) 、道 (略) 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 (略) 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 (略)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 (略) 理站采用“隔油+调节池+气浮+ (略) 理+二沉池”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5m3/d。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废水经厂 (略) (略) 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标准后,回用 (略) 冲刷和绿化。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吨包加热废气、 (略) 理站废气和装卸车时产生的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冷凝+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DA001(高15米,内径0.4米)排放。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配低氮燃烧器后经排气筒DA002(高15米,内径0.2米)排放。有组织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排放限值。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 (略) ”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等执行《有机化工企 (略) 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标准限值;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的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 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吨包沥青包装袋、生化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冷凝回收液、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 (略)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 (略) 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项目验收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 (略) 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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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罐区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罐区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略) 凤凰镇梁家村东

(略)

山东 (略)

总投资1800.*元,环保投资18.*元。 (略) (略) (略) ,原有1000t/a生(固)碱项目,于2000年4月18日取得环评审查意见,于2006年5月25日取得了竣工环保验收批复(环验[2006]18号)。罐区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拆除原有1000吨/年氢氧化钠生产装置及 (略) ,对现有14个储罐(3个400m3的储罐,4个2000m3的储罐,3个500m3的储罐,2个200m3的储罐,1个160m3的储罐,1个300m3的储罐)进行拆除,新建11个1000m3、1个560m3的储罐用于储存高沸点矿物油、润滑油和沥青,配备 (略) 、 (略) 理吸附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库容不变,形成年储运*吨油品的能力。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 (略) 、生 (略) 、道 (略) 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 (略) 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 (略)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 (略) 理站采用“隔油+调节池+气浮+ (略) 理+二沉池”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5m3/d。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废水经厂 (略) (略) 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标准后,回用 (略) 冲刷和绿化。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吨包加热废气、 (略) 理站废气和装卸车时产生的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冷凝+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DA001(高15米,内径0.4米)排放。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配低氮燃烧器后经排气筒DA002(高15米,内径0.2米)排放。有组织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排放限值。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 (略) ”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等执行《有机化工企 (略) 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标准限值;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的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 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吨包沥青包装袋、生化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冷凝回收液、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 (略)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 (略) 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项目验收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 (略) 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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