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沅江酉水干流重点河段来凤段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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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沅江酉水干流重点河段来凤段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24年10月21日,我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对照项目环评报告,批复等要求,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措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恩施州沅江酉水干流重点河段(来凤段)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分别位于翔凤镇的新峡段、漫水乡的漫水段、百福司镇内的酉水段。工程内容:治理河段总长11.417km,其中酉水河干流新峡段6.1km、漫水段4.71km,百福司段0.607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岸11.217km,河道疏浚1.60km(其中新峡段0.9km,漫水段0.7km)。

2022年8月,来凤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湖 (略) 编制了《恩施州沅江酉水干流重点河段(来凤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3月6日,恩 (略) 以恩州环函[2023]4号文对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水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主要变动为翔凤段工程未施工,百福司段工程段由怯道河支流改为百福司集镇酉水干流,治理河段总长0.607km,实际工程量较环评阶段减少,降低了环境影响。其它建设内容与规模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生生态影响:施工期已对疏浚物进行综合利用;对临时占用耕地进行复垦,其他临时占地也已进行生态恢复。边坡得到治理,水土得到保持、生态得到恢复。运营期加强绿化管理,绿化受损及时恢复;加强河岸管理,坍塌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治理。

2、水生生态影响: 施工过程中未向河流内倾倒施工弃土弃渣、生活垃圾,未向水体内排放废水和下河捕鱼,未在河流内清洗车辆和设备等。河流水生生态得到保护。运营期加强管理,在岸边设置公示牌,严禁向河流倾倒生活垃圾、排放污水;禁止用电打鱼、用药毒鱼,限制钓鱼;管理人员定期巡检。

3、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通过引流沟引至 (略) 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生活污水进入当地居民 (略) (略) (略) 或施肥;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未排入河流;施工弃渣、生活垃圾未沿河岸堆放或倒入河流,地表水满足《地表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运营期对河岸边设置公示牌,严禁生活垃圾沿河岸堆放或倒入河流;严禁向河流排放污水;相关管理人员定期巡检;安排专职人员定期清理河道漂浮物。

4、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施工期占地少、破坏植被少,土壤破坏面积少,施工前把表层土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加强车辆及机械管理,预防车辆及机械漏油;保护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5、噪声:施工期车辆限速、警鸣,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围挡、 (略) 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夜间不施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大气环境:对产尘点洒水降尘,粉料建材防尘布遮盖,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7、固体废物:疏浚物(主要是土砂石)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四、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监测结果表明,漫水段工程点、百福司段工程点、终点下游200m监测点位水温、pH、溶解氧、COD、总磷、氨氮、石油类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五、后续要求

(1)安排专人接受环保培训后负责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包括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 (略) 理河道涉及的环境管理事务,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全面而详细的环境保护管理档案,以提高环境管理质量。

(2)加强河道管理,防止人为破坏等现象发生。

六、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我单位认为该项目可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来凤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公司地址:湖北省来凤县档案馆大楼23层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附件:恩施州沅江酉水干流重点河段(来凤段)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来凤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2024年10月21日,我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对照项目环评报告,批复等要求,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措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恩施州沅江酉水干流重点河段(来凤段)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分别位于翔凤镇的新峡段、漫水乡的漫水段、百福司镇内的酉水段。工程内容:治理河段总长11.417km,其中酉水河干流新峡段6.1km、漫水段4.71km,百福司段0.607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岸11.217km,河道疏浚1.60km(其中新峡段0.9km,漫水段0.7km)。

2022年8月,来凤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湖 (略) 编制了《恩施州沅江酉水干流重点河段(来凤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3月6日,恩 (略) 以恩州环函[2023]4号文对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水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主要变动为翔凤段工程未施工,百福司段工程段由怯道河支流改为百福司集镇酉水干流,治理河段总长0.607km,实际工程量较环评阶段减少,降低了环境影响。其它建设内容与规模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生生态影响:施工期已对疏浚物进行综合利用;对临时占用耕地进行复垦,其他临时占地也已进行生态恢复。边坡得到治理,水土得到保持、生态得到恢复。运营期加强绿化管理,绿化受损及时恢复;加强河岸管理,坍塌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治理。

2、水生生态影响: 施工过程中未向河流内倾倒施工弃土弃渣、生活垃圾,未向水体内排放废水和下河捕鱼,未在河流内清洗车辆和设备等。河流水生生态得到保护。运营期加强管理,在岸边设置公示牌,严禁向河流倾倒生活垃圾、排放污水;禁止用电打鱼、用药毒鱼,限制钓鱼;管理人员定期巡检。

3、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通过引流沟引至 (略) 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生活污水进入当地居民 (略) (略) (略) 或施肥;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未排入河流;施工弃渣、生活垃圾未沿河岸堆放或倒入河流,地表水满足《地表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运营期对河岸边设置公示牌,严禁生活垃圾沿河岸堆放或倒入河流;严禁向河流排放污水;相关管理人员定期巡检;安排专职人员定期清理河道漂浮物。

4、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施工期占地少、破坏植被少,土壤破坏面积少,施工前把表层土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加强车辆及机械管理,预防车辆及机械漏油;保护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5、噪声:施工期车辆限速、警鸣,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围挡、 (略) 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夜间不施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大气环境:对产尘点洒水降尘,粉料建材防尘布遮盖,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7、固体废物:疏浚物(主要是土砂石)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四、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监测结果表明,漫水段工程点、百福司段工程点、终点下游200m监测点位水温、pH、溶解氧、COD、总磷、氨氮、石油类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五、后续要求

(1)安排专人接受环保培训后负责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包括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 (略) 理河道涉及的环境管理事务,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全面而详细的环境保护管理档案,以提高环境管理质量。

(2)加强河道管理,防止人为破坏等现象发生。

六、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我单位认为该项目可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来凤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公司地址:湖北省来凤县档案馆大楼23层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附件:恩施州沅江酉水干流重点河段(来凤段)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来凤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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