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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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山 (略)

项目概况:

(略) 拟在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投资建设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m2,主要建设生产厂房、研发楼等,主要购置钎杆杆体生产线、热处理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4.*支凿岩钎杆、8.*支高炉开口钻头、7.*支高炉开口钻杆及9.*支锚杆钻头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喷漆废气以及烘干废气。

凿岩钎杆、高炉钻头加工各设置1台抛丸机,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 (略) 理后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项目设有1座密闭的喷塑室,喷塑粉尘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引入滤芯回 (略) 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项目设有1个烘箱,采用电加热方式,烘干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设有1座密闭干式喷漆室,喷漆和烘干废气分别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一并引入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

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分别引入4台移动式烟尘 (略) 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厂界外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

(2) 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冷却循环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与冷却循环水合并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略) (略) 第 (略) (略) 理, (略) 理厂出水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清流河。

(3) 固废

设一般固废间和危废间,对一般固废和危废进行分类分质收集暂存。

② 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废边角料、废焊渣、废包装材料等, (略) 置;废滤芯交由厂家回收;

③废润滑油及废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等:由企业集中收集,委托资 (略) 理;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 (略) 置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 噪声

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抛丸机、车床、锯床、空压机等,噪声源强约70~90dB(A),经消声、减震等措施,项目建成运营后四个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本评价认为,项目营运期各高噪声设备经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行政服务中心 (略) 窗口

联系电话:

0550-*

传真:

0550-*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

(略) 行政服务中心 (略) 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山 (略)

项目概况:

(略) 拟在 (略) (略) 以北、 (略) 以东,投资建设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m2,主要建设生产厂房、研发楼等,主要购置钎杆杆体生产线、热处理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4.*支凿岩钎杆、8.*支高炉开口钻头、7.*支高炉开口钻杆及9.*支锚杆钻头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喷漆废气以及烘干废气。

凿岩钎杆、高炉钻头加工各设置1台抛丸机,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 (略) 理后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项目设有1座密闭的喷塑室,喷塑粉尘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引入滤芯回 (略) 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项目设有1个烘箱,采用电加热方式,烘干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设有1座密闭干式喷漆室,喷漆和烘干废气分别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一并引入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

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分别引入4台移动式烟尘 (略) 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厂界外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

(2) 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冷却循环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与冷却循环水合并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略) (略) 第 (略) (略) 理, (略) 理厂出水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清流河。

(3) 固废

设一般固废间和危废间,对一般固废和危废进行分类分质收集暂存。

② 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废边角料、废焊渣、废包装材料等, (略) 置;废滤芯交由厂家回收;

③废润滑油及废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等:由企业集中收集,委托资 (略) 理;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 (略) 置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 噪声

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抛丸机、车床、锯床、空压机等,噪声源强约70~90dB(A),经消声、减震等措施,项目建成运营后四个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本评价认为,项目营运期各高噪声设备经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行政服务中心 (略) 窗口

联系电话:

0550-*

传真:

0550-*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

(略) 行政服务中心 (略)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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