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云路以北押运公司以西原北新区供热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梯云路以北押运公司以西原北新区供热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以西 (略) 供热站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以西 (略) 供热站地块
占地面积:6272㎡
地理位置: (略) 抚松 (略) (略)
地块拐点坐标为: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G1 | (略).880 | (略).602 |
G2 | (略).819 | (略).695 |
G3 | (略).023 | (略).353 |
G4 | (略).721 | (略).582 |
G5 | (略).708 | (略).192 |
G6 | (略).804 | (略).043 |
G7 | (略).804 | (略).043 |
G8 | (略).804 | (略).043 |
G9 | (略).441 | (略).123 |
G10 | (略).799 | (略).360 |
G11 | (略).873 | (略).011 |
土地使用权人:抚松 (略) 供热站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吉林省 (略)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本批次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故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査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7月,根据现场调查及走访情况:
(1)地块内现状及历史情况
现状情况:本次调查地块 (略) (略) (略) ,南侧 (略) ,西侧为 (略) ,北侧为 (略) 。根据现场踏查, (略) 供热站主体构筑物尚未拆除;2024年初地块内红鼎王朝音乐会所建筑已拆除,现 (略) 域存在拆除过程中所残留少量建筑垃圾,无污染痕迹。
历史情况:历史上早期地块为河流水面与河滩地,后豺狼沟河流改道,将该地块填筑为平地,在2000年时用地划分为工业用地,建设抚松 (略) 供热站。
(2)地块周边现状及历史情况
现状情况:地块四周为 (略) (略) (略) ,南侧 (略) ,西侧为 (略) ,北侧为 (略) 。
历史情况:地块周边历史情况调查成果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历史卫星图查询等方式获得。通过以上方式得到地块周边历史情况为:通过人员访谈和查看地块周边卫星影像、相关资料得知,调查地块东侧自2013年至今建筑未发生变化,2013-2019年为办公楼,202 (略) (略) (略) 。南侧2013年至今建筑未发生变 (略) ,隔路为 (略) ,西侧2013年至今建筑未发生变化 (略) ,北侧2015年前为空地,2015年建设 (略) 至今未发生变化。
(3)现场调查结论
通 (略) (略) 以西 (略) 供热站地块相关资料收集,结合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对地块与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等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判断,得出第一阶段环境调查(污染识别)的结论如下: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规定,并结合对地块的污染识别结果,得出如下结论: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的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中潜在污染可能为地块内的燃煤堆场、煤渣场、锅炉房在生产和燃煤堆放过程中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为确认地块土壤风险的状况是否可接受, (略) 以西 (略) 供热站地块开展进一步的采样与分析。
三、初步采样调査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调查后,制定了第二阶段土壤调查采样工作分析计划,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8月15日,本次土壤样品采集分为表层样点及柱状样点采样工作,采样人员于8月13日完成土壤的采样内容。本次调查地块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7个,柱状样点采样深度为0-0.5m、0.5—1.5m、1.5—3m,表层样点采样深度为0-0.5m,调查地块内布设2个柱状样点,6个表层样点,调查地块外布设1个表层对照点,采集样品15个,平行样品1个,所有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2018)中表1所列土壤基本45项+pH。
根据目标地块调查范围内的高程、水文地质资料及等水位线图显示,地下水流向为由东向西,在目标地块内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U1。
采样人员于8月13日完成地下水的采样内容。地下水检测项目选择《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pH、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硫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铬(六价)、碘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汞、砷、硒、铅、镉、铁、锰、铜、锌、铝、钠、三氯(略)烷、四氯化碳、苯、(略)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共37项有代表性监测指标。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土壤检测样品中:所有检测项目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检测样品中:所有检测项目地下水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III类限值标准要求。
四、初步调査结论
(略) 以西 (略) 供热站地块环境调查第一阶段,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查和人员访谈等方式调查地块的历史和现状使用情况。得出其潜在污染为地块内及地 (略) 域堆土。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要求,目标地块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初步采样分析工作。
(略) (略) 以西 (略) 供热站地块,制定监测方案,采取“分区布点法”进行采样并检测,检测结果表明,目标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均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是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朱总,电话(略)。
(略) 以西 (略) 供热站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以西 (略) 供热站地块
占地面积:6272㎡
地理位置: (略) 抚松 (略) (略)
地块拐点坐标为: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G1 | (略).880 | (略).602 |
G2 | (略).819 | (略).695 |
G3 | (略).023 | (略).353 |
G4 | (略).721 | (略).582 |
G5 | (略).708 | (略).192 |
G6 | (略).804 | (略).043 |
G7 | (略).804 | (略).043 |
G8 | (略).804 | (略).043 |
G9 | (略).441 | (略).123 |
G10 | (略).799 | (略).360 |
G11 | (略).873 | (略).011 |
土地使用权人:抚松 (略) 供热站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吉林省 (略)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本批次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故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査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7月,根据现场调查及走访情况:
(1)地块内现状及历史情况
现状情况:本次调查地块 (略) (略) (略) ,南侧 (略) ,西侧为 (略) ,北侧为 (略) 。根据现场踏查, (略) 供热站主体构筑物尚未拆除;2024年初地块内红鼎王朝音乐会所建筑已拆除,现 (略) 域存在拆除过程中所残留少量建筑垃圾,无污染痕迹。
历史情况:历史上早期地块为河流水面与河滩地,后豺狼沟河流改道,将该地块填筑为平地,在2000年时用地划分为工业用地,建设抚松 (略) 供热站。
(2)地块周边现状及历史情况
现状情况:地块四周为 (略) (略) (略) ,南侧 (略) ,西侧为 (略) ,北侧为 (略) 。
历史情况:地块周边历史情况调查成果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历史卫星图查询等方式获得。通过以上方式得到地块周边历史情况为:通过人员访谈和查看地块周边卫星影像、相关资料得知,调查地块东侧自2013年至今建筑未发生变化,2013-2019年为办公楼,202 (略) (略) (略) 。南侧2013年至今建筑未发生变 (略) ,隔路为 (略) ,西侧2013年至今建筑未发生变化 (略) ,北侧2015年前为空地,2015年建设 (略) 至今未发生变化。
(3)现场调查结论
通 (略) (略) 以西 (略) 供热站地块相关资料收集,结合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对地块与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等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判断,得出第一阶段环境调查(污染识别)的结论如下: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规定,并结合对地块的污染识别结果,得出如下结论: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的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中潜在污染可能为地块内的燃煤堆场、煤渣场、锅炉房在生产和燃煤堆放过程中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为确认地块土壤风险的状况是否可接受, (略) 以西 (略) 供热站地块开展进一步的采样与分析。
三、初步采样调査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调查后,制定了第二阶段土壤调查采样工作分析计划,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8月15日,本次土壤样品采集分为表层样点及柱状样点采样工作,采样人员于8月13日完成土壤的采样内容。本次调查地块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7个,柱状样点采样深度为0-0.5m、0.5—1.5m、1.5—3m,表层样点采样深度为0-0.5m,调查地块内布设2个柱状样点,6个表层样点,调查地块外布设1个表层对照点,采集样品15个,平行样品1个,所有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2018)中表1所列土壤基本45项+pH。
根据目标地块调查范围内的高程、水文地质资料及等水位线图显示,地下水流向为由东向西,在目标地块内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U1。
采样人员于8月13日完成地下水的采样内容。地下水检测项目选择《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pH、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硫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铬(六价)、碘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汞、砷、硒、铅、镉、铁、锰、铜、锌、铝、钠、三氯(略)烷、四氯化碳、苯、(略)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共37项有代表性监测指标。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土壤检测样品中:所有检测项目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检测样品中:所有检测项目地下水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III类限值标准要求。
四、初步调査结论
(略) 以西 (略) 供热站地块环境调查第一阶段,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查和人员访谈等方式调查地块的历史和现状使用情况。得出其潜在污染为地块内及地 (略) 域堆土。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要求,目标地块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初步采样分析工作。
(略) (略) 以西 (略) 供热站地块,制定监测方案,采取“分区布点法”进行采样并检测,检测结果表明,目标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均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是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朱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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