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栗子乡建龙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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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栗子乡建龙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栗子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栗子乡建龙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函》(栗子府函〔2024〕72号)及附件已收悉。为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推动红色村乡村振兴。经研究,同意实施栗子乡建龙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现就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栗子乡建龙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项目代码:2408-*-04-01-*)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栗子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

丰都县栗子乡建龙村

四、建设内容规模

本项目规划面积为*.7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蓼叶坝组团景观土建部分面积为*.37m2。

其中老石板铺装面积为1328.31m2;毛石挡墙工程量为128.00m3;块石挡墙工程量为3643.52m3; (略) 面积为43.20m2; (略) 工程量为626.40m2。

(二)项目建筑改造面积为708.00m2。

其中卫生间外立面改造1间,牲畜栏风貌整治4间,柴房风貌整治3间,屋顶改造5个,勒脚683.4米,破损门窗整治78组。

(三)项目绿化整治部分面积为*.40m2。

整理绿化用地面积为1404.64m2,其中乔木和高灌木共计489株,杨梅共计8株,枇杷共计6株,柚子共计25株,侧柏共计6株,慈竹共计26株,水杉共计68株,红枫共计39株,丛生紫薇共计6株,本地桃共计26株,大叶黄杨球3株,南天竹9株,映山红共计35株,棕竹共计15株,火棘共计22株,三角梅共计88株,藤本月季共计63株,春羽7株,迎春花37株;植被清理与整治6329.00m2;边坡梳理4037.00m2;田地整治4780.00m2。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80.*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408.*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49.*元,预备费22.*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中组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3〕20号)。

六、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4个月

七、招投标

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你单位要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的要求,认真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动报酬,并优先吸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本项目吸纳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农民人数不低于40人,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为82.*元,占总投资的17.8%。你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以工代赈项目监管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劳务报酬发放等公示工作,每月发放一次劳务报酬,并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和收集整理好项目建设相关资料。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时间完善前期相关工作,及时开工建设,严格安全“三同时”,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栗子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栗子乡建龙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函》(栗子府函〔2024〕72号)及附件已收悉。为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推动红色村乡村振兴。经研究,同意实施栗子乡建龙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现就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栗子乡建龙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项目代码:2408-*-04-01-*)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栗子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

丰都县栗子乡建龙村

四、建设内容规模

本项目规划面积为*.7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蓼叶坝组团景观土建部分面积为*.37m2。

其中老石板铺装面积为1328.31m2;毛石挡墙工程量为128.00m3;块石挡墙工程量为3643.52m3; (略) 面积为43.20m2; (略) 工程量为626.40m2。

(二)项目建筑改造面积为708.00m2。

其中卫生间外立面改造1间,牲畜栏风貌整治4间,柴房风貌整治3间,屋顶改造5个,勒脚683.4米,破损门窗整治78组。

(三)项目绿化整治部分面积为*.40m2。

整理绿化用地面积为1404.64m2,其中乔木和高灌木共计489株,杨梅共计8株,枇杷共计6株,柚子共计25株,侧柏共计6株,慈竹共计26株,水杉共计68株,红枫共计39株,丛生紫薇共计6株,本地桃共计26株,大叶黄杨球3株,南天竹9株,映山红共计35株,棕竹共计15株,火棘共计22株,三角梅共计88株,藤本月季共计63株,春羽7株,迎春花37株;植被清理与整治6329.00m2;边坡梳理4037.00m2;田地整治4780.00m2。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80.*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408.*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49.*元,预备费22.*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中组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3〕20号)。

六、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4个月

七、招投标

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你单位要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的要求,认真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动报酬,并优先吸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本项目吸纳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农民人数不低于40人,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为82.*元,占总投资的17.8%。你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以工代赈项目监管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劳务报酬发放等公示工作,每月发放一次劳务报酬,并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和收集整理好项目建设相关资料。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时间完善前期相关工作,及时开工建设,严格安全“三同时”,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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