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勾山区域高中新建项目涉水影响水土保持评价综合批复
关于勾山区域高中新建项目涉水影响水土保持评价综合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 (略) 域高中新建项目涉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 (略) 域高中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略) 新城大道南侧、 (略) 东侧。项目总用地面积8.69hm2,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1幢、综合教学楼4幢、宿舍楼2幢、体艺中心1幢、食堂1幢、8道400米环形塑胶跑道、8道50米游泳池等,以及 (略) 、绿化及地下室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工期17个月,已于2024年8月开工,计划至2025年12月完工, 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略)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涉水影响评价部分
(一)基本同意项目涉水内容。本工程拟对项目红线范围内荷胜河桩号0+000~0+314段进行回填,占用河道长度314m。现状荷胜河为断头河,起点位于荷胜庄记墩,终点位于荷花水厂,河道长度725m,平均宽度3.6m。
(二)基本同意涉水影响评价。建设 (略) 范围内集 (略) (略) , (略) 统筹。经复核,项目 (略) 域20年一遇洪水位为2.75m,与规划基本一致,项目实施不 (略) 域总水系规模,对区域防洪基本无影响。
(三)基本同意水域占补平衡评价。本项目水域占补符合《 (略) (略) (略) 水系综合规划》,场地回填共计占用水域面积1532.19m2,占用水域容积3830.48m3,通过距项目北侧 (略) 的新开挖河道作为补偿,补偿水域面积3949.69m2,新增水域面积2417.50m2,新增水域容积3599.47m3,满足水域占补平衡要求。
(四)基本同意对施工期的防洪评价。项目施工期设置截水沟(兼做场地排水沟),水流经沉淀后最终排 (略) (略) ,施工期不会对下游河道行洪产生影响。
(五)有关要求
1.因区域开发的先后顺序,导致项目建成后东侧 (略) 域地面高 (略) 域地面高程,形成低洼地带,你单位应与新城管委会共同做 (略) 东侧 (略) 域排水问题,采取增设规模不小于2.35m3/s的临时排洪沟或排水泵等措施,将来水导入下游河道,以应对强降雨天气;
2.本工程跨汛期施工,你单位需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新城管委会备案,并要无条件服从防汛应急调度;
3.施工期间禁止在河坎堆物,严禁向河道排放生产生活污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阻水建筑物,确保行洪畅通;
4.工程建设期间,应接受新城管委会的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并参与验收。
三、水土保持方案部分
(一)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挖方 10.(略)m3,填方6.(略)m3,借方3.(略)m3,余方8.(略)m3。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为1019.29t,新增的土壤流失量为994.57t,施工中应对 (略) 进行重点防治,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三)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永久占地,共8.69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 (略) 一级标准。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至设计水平年,项目建设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67,渣土防护率达98%,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8%,林草覆盖率达35%,本工程不涉及表土保护率。
(四)基本同 (略) 置方案。本项目不设取土(石、料)场,借方3.(略)m3均为项目所需回填绿化表土,通过商购解决。
(五)基本同意表土资源利用方案。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无表土,不具备表土剥离条件。
(六)基本同意弃 (略) 置方案。本项目不设弃渣场,余方8.(略)m3施工单位统一运 (略) 118号由政府统一运送至小郭巨围海工程回填利用。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 (略) 。本项目水土流 (略) 划分为 (略) 、道 (略) 和绿 (略) ,共3 (略) 。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761.(略)元,其中主体已列2667.(略)元,方案新增94.(略)元。根据财综〔2014〕8号文第十一条: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 (略) 、 (略) 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为公益性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其他事项
1.建设单位安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纳入到主体工程监理,根据浙水保〔2019〕3号文,应当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3.按照水土保持监管提示单(附件)要求,做好日常自查工作。本 (略) 会同新城管委会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4.生产建设单位要在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土石方堆场公开水土流失防治监督信息(公告牌式样见监管提示单);
5.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 (略) 备案;
6.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或实施过程中,项目地点、规模、水保措施以上其中一点发生重大变化的, (略) 重新审批。
附件: (略) 域高中新建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略) (略)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附件- (略) 域高中新建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wps
舟水许[2024]36号关于勾山区域高中新建项目涉水影响(水土保持)评价综合批复.pdf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 (略) 域高中新建项目涉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 (略) 域高中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略) 新城大道南侧、 (略) 东侧。项目总用地面积8.69hm2,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1幢、综合教学楼4幢、宿舍楼2幢、体艺中心1幢、食堂1幢、8道400米环形塑胶跑道、8道50米游泳池等,以及 (略) 、绿化及地下室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工期17个月,已于2024年8月开工,计划至2025年12月完工, 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略)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涉水影响评价部分
(一)基本同意项目涉水内容。本工程拟对项目红线范围内荷胜河桩号0+000~0+314段进行回填,占用河道长度314m。现状荷胜河为断头河,起点位于荷胜庄记墩,终点位于荷花水厂,河道长度725m,平均宽度3.6m。
(二)基本同意涉水影响评价。建设 (略) 范围内集 (略) (略) , (略) 统筹。经复核,项目 (略) 域20年一遇洪水位为2.75m,与规划基本一致,项目实施不 (略) 域总水系规模,对区域防洪基本无影响。
(三)基本同意水域占补平衡评价。本项目水域占补符合《 (略) (略) (略) 水系综合规划》,场地回填共计占用水域面积1532.19m2,占用水域容积3830.48m3,通过距项目北侧 (略) 的新开挖河道作为补偿,补偿水域面积3949.69m2,新增水域面积2417.50m2,新增水域容积3599.47m3,满足水域占补平衡要求。
(四)基本同意对施工期的防洪评价。项目施工期设置截水沟(兼做场地排水沟),水流经沉淀后最终排 (略) (略) ,施工期不会对下游河道行洪产生影响。
(五)有关要求
1.因区域开发的先后顺序,导致项目建成后东侧 (略) 域地面高 (略) 域地面高程,形成低洼地带,你单位应与新城管委会共同做 (略) 东侧 (略) 域排水问题,采取增设规模不小于2.35m3/s的临时排洪沟或排水泵等措施,将来水导入下游河道,以应对强降雨天气;
2.本工程跨汛期施工,你单位需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新城管委会备案,并要无条件服从防汛应急调度;
3.施工期间禁止在河坎堆物,严禁向河道排放生产生活污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阻水建筑物,确保行洪畅通;
4.工程建设期间,应接受新城管委会的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并参与验收。
三、水土保持方案部分
(一)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挖方 10.(略)m3,填方6.(略)m3,借方3.(略)m3,余方8.(略)m3。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为1019.29t,新增的土壤流失量为994.57t,施工中应对 (略) 进行重点防治,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三)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永久占地,共8.69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 (略) 一级标准。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至设计水平年,项目建设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67,渣土防护率达98%,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8%,林草覆盖率达35%,本工程不涉及表土保护率。
(四)基本同 (略) 置方案。本项目不设取土(石、料)场,借方3.(略)m3均为项目所需回填绿化表土,通过商购解决。
(五)基本同意表土资源利用方案。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无表土,不具备表土剥离条件。
(六)基本同意弃 (略) 置方案。本项目不设弃渣场,余方8.(略)m3施工单位统一运 (略) 118号由政府统一运送至小郭巨围海工程回填利用。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 (略) 。本项目水土流 (略) 划分为 (略) 、道 (略) 和绿 (略) ,共3 (略) 。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761.(略)元,其中主体已列2667.(略)元,方案新增94.(略)元。根据财综〔2014〕8号文第十一条: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 (略) 、 (略) 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为公益性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其他事项
1.建设单位安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纳入到主体工程监理,根据浙水保〔2019〕3号文,应当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3.按照水土保持监管提示单(附件)要求,做好日常自查工作。本 (略) 会同新城管委会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4.生产建设单位要在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土石方堆场公开水土流失防治监督信息(公告牌式样见监管提示单);
5.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 (略) 备案;
6.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或实施过程中,项目地点、规模、水保措施以上其中一点发生重大变化的, (略) 重新审批。
附件: (略) 域高中新建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略) (略)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附件- (略) 域高中新建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wps
舟水许[2024]36号关于勾山区域高中新建项目涉水影响(水土保持)评价综合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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