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22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22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 (略) 拟对《额尔 (略) (略) 锌铅银矿#吨/年采选整合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电 话:0470-#
传 真:0470-#
通 讯 地 址: (略) (略) 奋斗镇友好6街
邮 编:#
项目名称 | 额尔 (略) (略) 锌铅银矿#吨/年采选整合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略) 三河回族乡、上库力街 (略) |
建设单位 | 额尔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 | 扩建工程将 (略) 、 (略) 外围和乌 (略) (略) 域进行整合,整 (略) 面积13.7957平方公里。改扩建后矿山可采资源储量3274.#吨,采选规模#吨/年,其 (略) 、 (略) 生产规模分别为#吨/年、#吨/年,矿山服务年限17年。本次扩建对现有选厂的部分生产设备更换,新建1座尾矿渣分级脱水车间,扩建后年生产铅精矿4.#吨,锌精矿7.#吨。本项目依托现有尾矿库,不进行改扩建。本项目总投资13.3亿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5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生态保护措施。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控制施工活动在征地范围内,剥离表土堆存在表土堆场,最终用于矿山的生态恢复。依据矿山生态修复及土地复垦方案,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政策,做到边采矿、边整治、边修复。地表裂缝及时平整;开采过程中采用废石+尾砂充填井 (略) ;制定地表岩移观测方案,加强岩移变形跟踪观测,根据观测结果,采取优化措施减缓不利生态影响。对受影响的林地、草地不断优化和完善生态修复措施, (略) 域生态功能。服务期满井筒封堵、平整场地、覆土恢复植被。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期和运营期扬尘污染。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和散装堆放物料遮盖苫布,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采矿工段井下采取湿式凿岩、喷雾洒水方式,矿石堆场周围设置 (略) 、废石堆场设雾炮和洒水设施抑尘;充填站采用全封闭设计并配备除尘器等粉尘治理措施。选矿工段原矿堆场西侧、南侧设 (略) ,并 (略) 遮盖和洒水方式抑尘;预选车间、选厂车间采取全封闭设计并配备布袋除尘等粉尘治理措施。燃煤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氧化镁脱硫、SNCR (略) 理,生物质锅炉烟气经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 (略) 理,确保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限值后达标排放。储煤场和灰渣库封闭并洒水抑尘,加强大风天气运输车辆的环境管理,采用苫盖、控制车速、 (略) 定期洒水清扫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选矿废水回用不外排,矿井水优先作为井下生产用水,出井废水混凝沉淀后优先综合利用,剩余作为选厂生产用水。严格 (略) 防渗措施,对加油装置、危废暂存间等实施重点防渗,对充填站、 (略) 理站、生 (略) 理站等实施一般防渗。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敏感点居民用水,制定并落实地下水保护以及水位、水质跟踪监测方案,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剥离的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场进行生态恢复,废石部分用于井下充填、修筑拦渣坝等综合利用,剩余堆放在废石堆场,智能预选系统、粉矿仓收集粉尘作为选矿原料回用,尾矿渣部分脱水后作为充填物料,剩余的排至尾矿库,燃煤锅炉灰渣综合利用,草木灰妥善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 (略) 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管理、转运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023)及相关要求管理。危险废 (略) 置,不得超期贮存。 (五)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设备安装在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位,定期开展跟踪监测。 |
公众参与 | 本项目通过两次公众参与做到了项目的公开性、民主性。在本项目的两次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在问卷调查中也无任何反对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 (略) 拟对《额尔 (略) (略) 锌铅银矿#吨/年采选整合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电 话:0470-#
传 真:0470-#
通 讯 地 址: (略) (略) 奋斗镇友好6街
邮 编:#
项目名称 | 额尔 (略) (略) 锌铅银矿#吨/年采选整合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略) 三河回族乡、上库力街 (略) |
建设单位 | 额尔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 | 扩建工程将 (略) 、 (略) 外围和乌 (略) (略) 域进行整合,整 (略) 面积13.7957平方公里。改扩建后矿山可采资源储量3274.#吨,采选规模#吨/年,其 (略) 、 (略) 生产规模分别为#吨/年、#吨/年,矿山服务年限17年。本次扩建对现有选厂的部分生产设备更换,新建1座尾矿渣分级脱水车间,扩建后年生产铅精矿4.#吨,锌精矿7.#吨。本项目依托现有尾矿库,不进行改扩建。本项目总投资13.3亿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5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生态保护措施。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控制施工活动在征地范围内,剥离表土堆存在表土堆场,最终用于矿山的生态恢复。依据矿山生态修复及土地复垦方案,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政策,做到边采矿、边整治、边修复。地表裂缝及时平整;开采过程中采用废石+尾砂充填井 (略) ;制定地表岩移观测方案,加强岩移变形跟踪观测,根据观测结果,采取优化措施减缓不利生态影响。对受影响的林地、草地不断优化和完善生态修复措施, (略) 域生态功能。服务期满井筒封堵、平整场地、覆土恢复植被。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期和运营期扬尘污染。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和散装堆放物料遮盖苫布,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采矿工段井下采取湿式凿岩、喷雾洒水方式,矿石堆场周围设置 (略) 、废石堆场设雾炮和洒水设施抑尘;充填站采用全封闭设计并配备除尘器等粉尘治理措施。选矿工段原矿堆场西侧、南侧设 (略) ,并 (略) 遮盖和洒水方式抑尘;预选车间、选厂车间采取全封闭设计并配备布袋除尘等粉尘治理措施。燃煤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氧化镁脱硫、SNCR (略) 理,生物质锅炉烟气经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 (略) 理,确保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限值后达标排放。储煤场和灰渣库封闭并洒水抑尘,加强大风天气运输车辆的环境管理,采用苫盖、控制车速、 (略) 定期洒水清扫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选矿废水回用不外排,矿井水优先作为井下生产用水,出井废水混凝沉淀后优先综合利用,剩余作为选厂生产用水。严格 (略) 防渗措施,对加油装置、危废暂存间等实施重点防渗,对充填站、 (略) 理站、生 (略) 理站等实施一般防渗。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敏感点居民用水,制定并落实地下水保护以及水位、水质跟踪监测方案,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剥离的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场进行生态恢复,废石部分用于井下充填、修筑拦渣坝等综合利用,剩余堆放在废石堆场,智能预选系统、粉矿仓收集粉尘作为选矿原料回用,尾矿渣部分脱水后作为充填物料,剩余的排至尾矿库,燃煤锅炉灰渣综合利用,草木灰妥善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 (略) 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管理、转运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023)及相关要求管理。危险废 (略) 置,不得超期贮存。 (五)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设备安装在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位,定期开展跟踪监测。 |
公众参与 | 本项目通过两次公众参与做到了项目的公开性、民主性。在本项目的两次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在问卷调查中也无任何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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