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艺术设计、产品及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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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艺术设计、产品及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合肥旺鼎 (略) 艺术设计、产品及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旺鼎 (略) 《艺术设计、产品及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艺术设计、产品及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肥西县紫蓬镇工 (略) (略)尚工业园3#厂房

建设单位:

合肥旺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新建板 (略) ,玻 (略) ,五金件焊接、钻孔、底漆打磨房,五金件调漆、喷漆、烘干房等生产内容,建设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从事装饰展柜制造,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装饰展柜1000节的生产规模。项目已经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3-(略)-04-05-(略),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约(略)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项目设备均已安装完成,无施工期。

(2)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板材下料、雕刻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最后由一根23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五金件焊接、钻孔,五金件底漆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最后由一根23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调漆、喷漆、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略)烷总烃由一套干式过滤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3)处理,最后由一根23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危废间废气微负压密闭收集接入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3)处理,最后由一根23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非(略)烷总烃执行《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表1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表2排放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表3排放浓度限值。

(3)地表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经 (略) 理后的玻璃加工 (略) (略) 排入西部组 (略) 理 (略) 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 (略) 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略) (略) 理达标后出水排入派河截导污工程,最终排入巢湖。本项目废水排放 (略) 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本项目通 (略) 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5)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含尘布袋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产生的废热熔胶包装袋、废水性漆桶、漆渣、废固化剂桶、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切削液桶、废过滤棉、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 (略) 置单位进行 (略) 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联系电话:

0551-(略)

传真:

0551-(略)

通讯地址: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合肥旺鼎装饰(此文本仅作批前公示使用).pdf
关于对合肥旺鼎 (略) 艺术设计、产品及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旺鼎 (略) 《艺术设计、产品及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艺术设计、产品及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肥西县紫蓬镇工 (略) (略)尚工业园3#厂房

建设单位:

合肥旺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新建板 (略) ,玻 (略) ,五金件焊接、钻孔、底漆打磨房,五金件调漆、喷漆、烘干房等生产内容,建设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从事装饰展柜制造,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装饰展柜1000节的生产规模。项目已经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3-(略)-04-05-(略),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约(略)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项目设备均已安装完成,无施工期。

(2)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板材下料、雕刻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最后由一根23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五金件焊接、钻孔,五金件底漆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最后由一根23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调漆、喷漆、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略)烷总烃由一套干式过滤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3)处理,最后由一根23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危废间废气微负压密闭收集接入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3)处理,最后由一根23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非(略)烷总烃执行《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表1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表2排放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表3排放浓度限值。

(3)地表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经 (略) 理后的玻璃加工 (略) (略) 排入西部组 (略) 理 (略) 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 (略) 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略) (略) 理达标后出水排入派河截导污工程,最终排入巢湖。本项目废水排放 (略) 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本项目通 (略) 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5)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含尘布袋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产生的废热熔胶包装袋、废水性漆桶、漆渣、废固化剂桶、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切削液桶、废过滤棉、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 (略) 置单位进行 (略) 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联系电话:

0551-(略)

传真:

0551-(略)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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