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0月拟作出的贵州安吉航空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X射线探伤机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0月拟作出的贵州安吉航空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X射线探伤机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安吉航空 (略) X射线探伤机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 (略)
(略) (略)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贵州安吉航空 (略) X射线探伤机迁扩建项目 | (略) (略) (略) | 贵州安吉航空 (略) | (略) | 建设单位拟在 (略) 804号无损检测厂房内建设探伤车间,包括16间探伤室、5间排伤间、4间洗片间、4间判片间、1间存片间等,总建筑面积约2230m2。拟搬迁并使用 (略) 的7台X射线探伤机和 (略) 的7台X射线探伤机,并新增使用1台X射线探伤机和1套DR检测系统。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均为Ⅱ类射线装置,有用线束照射方向均固定朝下。 |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X射线、臭氧及氮氧化物、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包装桶、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本项目工作人员及公众最大年有效剂量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剂量限值”和本项目提出的年剂量约束值(工作人员5mSv,公众0.25mSv)的要求;产生的臭氧及氮氧化物通过探伤室和车间内设置的机械通风装置和车间通风系统排出室外,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中“探伤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排风管道外口避免朝向人员活 (略) 。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产生的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和废包装桶,拟暂存于 (略) 的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 (略) 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略) (略) (略) 理 (略) 理;生活垃圾 (略) 已有的环保设 (略) 理。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公示稿)BG-ZFFB2422J001贵州安吉航空 (略) 使用X射线探伤机项目.pdf | |||||
评估意见 | 〔2024〕541号关于对《贵州安吉航空 (略) X射线探伤机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安吉航空 (略) X射线探伤机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 (略)
(略) (略)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贵州安吉航空 (略) X射线探伤机迁扩建项目 | (略) (略) (略) | 贵州安吉航空 (略) | (略) | 建设单位拟在 (略) 804号无损检测厂房内建设探伤车间,包括16间探伤室、5间排伤间、4间洗片间、4间判片间、1间存片间等,总建筑面积约2230m2。拟搬迁并使用 (略) 的7台X射线探伤机和 (略) 的7台X射线探伤机,并新增使用1台X射线探伤机和1套DR检测系统。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均为Ⅱ类射线装置,有用线束照射方向均固定朝下。 |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X射线、臭氧及氮氧化物、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包装桶、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本项目工作人员及公众最大年有效剂量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剂量限值”和本项目提出的年剂量约束值(工作人员5mSv,公众0.25mSv)的要求;产生的臭氧及氮氧化物通过探伤室和车间内设置的机械通风装置和车间通风系统排出室外,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中“探伤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排风管道外口避免朝向人员活 (略) 。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的要求;产生的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和废包装桶,拟暂存于 (略) 的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 (略) 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略) (略) (略) 理 (略) 理;生活垃圾 (略) 已有的环保设 (略) 理。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公示稿)BG-ZFFB2422J001贵州安吉航空 (略) 使用X射线探伤机项目.pdf | |||||
评估意见 | 〔2024〕541号关于对《贵州安吉航空 (略) X射线探伤机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