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
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 (略) 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3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 (略) 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沈委办发[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略) 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包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及 (略) 。
3.评估责任主体: (略) 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4.评估实施主体:沈阳国际 (略)
5.项目简介:本项目主要涉及曾多次出现 (略) (略) 老 (略) 、老 (略) 及相应进户更新改造。用以保 (略) 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燃气泄漏事故,实现供气的安全稳定性,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减少环境污染, (略) 空气质量, (略) 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本项目共改造管道*米, (略) 政老化燃气管道*米, (略) 燃气管道*米,庭院燃气管道范围内进户改造7949个。
(二)评估程序和内容
1.对拟建项目周边利益相关者进行广泛调查,了解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
2.识别拟建项目前期工作过程、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运行后可能出现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进行风险估计,揭示主要因素的风险程度;
4.提出主要风险因素的防范化解措施,真正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5.提出项目风险等级判断结论。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
关心该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如何?
(2)对本项目的支持程度?
(3)对本项目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4)对责任主体单位及评估实施单位有何要求?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寄信、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建议;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六)联系方式
评估实施主体:沈阳国际 (略)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4-*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21-1号地王大厦1102
评估责任主体: (略) 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人:方工 电话:*
通信地址: (略) (略) 兴华北街34*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 (略) 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3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 (略) 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沈委办发[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略) 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二期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包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及 (略) 。
3.评估责任主体: (略) 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4.评估实施主体:沈阳国际 (略)
5.项目简介:本项目主要涉及曾多次出现 (略) (略) 老 (略) 、老 (略) 及相应进户更新改造。用以保 (略) 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燃气泄漏事故,实现供气的安全稳定性,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减少环境污染, (略) 空气质量, (略) 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本项目共改造管道*米, (略) 政老化燃气管道*米, (略) 燃气管道*米,庭院燃气管道范围内进户改造7949个。
(二)评估程序和内容
1.对拟建项目周边利益相关者进行广泛调查,了解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
2.识别拟建项目前期工作过程、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运行后可能出现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进行风险估计,揭示主要因素的风险程度;
4.提出主要风险因素的防范化解措施,真正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5.提出项目风险等级判断结论。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
关心该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如何?
(2)对本项目的支持程度?
(3)对本项目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4)对责任主体单位及评估实施单位有何要求?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寄信、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建议;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六)联系方式
评估实施主体:沈阳国际 (略)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4-*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21-1号地王大厦1102
评估责任主体: (略) 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人:方工 电话:*
通信地址: (略) (略) 兴华北街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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