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广龙棒垒球文化交流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广龙棒垒球文化交流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城县文 (略) :
贵单位呈报《连城县文 (略) 关于广龙棒垒球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申请变更的函》及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广龙棒垒球文化交流中心,原连发改审批〔2024〕33号依法撤销。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龙棒垒球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编码:2403-*-04-01-*)
二、建设地点:连城 (略) 与莲冠 (略) 口西侧,具体以有权部门出具的“一书两证”为准。
三、建设单位:连城县文 (略) 。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
1、棒垒球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新建一幢多功能用房,包含赛事功能用房、600席位看台、战术研讨室、体能训练室、新闻煤体室、运动员宿舍和食堂等;一块能承办国家级A级赛事的成人棒垒球场,包括场地硬化、人工草皮铺设、围网安装,红土铺设等;IV级专业照明系统、赛事计时计分系统及户外显示屏、播音系统等配套设施。
2、棒垒球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园: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国际棒垒球培训中心、装备制造研发展示中心、创意产品展示中心、运动康复中心、休闲娱乐中心、客家文化交流中心、研学教育基地等项目。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调整为*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不得违规举债,不能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二十四个月。
七、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第2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根据连城县发 (略) 关于印发《连城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连发改综〔2018〕111号)的通知,对建设内容简单且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县级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和城建项目取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节。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连城县发 (略)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文 (略) :
贵单位呈报《连城县文 (略) 关于广龙棒垒球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申请变更的函》及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广龙棒垒球文化交流中心,原连发改审批〔2024〕33号依法撤销。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龙棒垒球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编码:2403-*-04-01-*)
二、建设地点:连城 (略) 与莲冠 (略) 口西侧,具体以有权部门出具的“一书两证”为准。
三、建设单位:连城县文 (略) 。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
1、棒垒球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新建一幢多功能用房,包含赛事功能用房、600席位看台、战术研讨室、体能训练室、新闻煤体室、运动员宿舍和食堂等;一块能承办国家级A级赛事的成人棒垒球场,包括场地硬化、人工草皮铺设、围网安装,红土铺设等;IV级专业照明系统、赛事计时计分系统及户外显示屏、播音系统等配套设施。
2、棒垒球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园: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国际棒垒球培训中心、装备制造研发展示中心、创意产品展示中心、运动康复中心、休闲娱乐中心、客家文化交流中心、研学教育基地等项目。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调整为*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不得违规举债,不能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二十四个月。
七、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第2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根据连城县发 (略) 关于印发《连城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连发改综〔2018〕111号)的通知,对建设内容简单且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县级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和城建项目取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节。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连城县发 (略)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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