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地下管网工程—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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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地下管网工程—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做好惠 (略) 理厂(二期) (略) 工程— (略) 理厂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建设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略)平方米,总建构筑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建筑物面积约2500平方米,构筑物面积约(略)平方米。项目新 (略) 理规模5.(略)m3/d,建成后惠 (略) (略) 理规模为7.(略)m3/d。主要建设内容包 (略) 南侧新建一体 (略) 理箱体,地上为管理检修层,地下为水池层,内含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及出水泵房等构筑物;于箱体西侧新建贮泥池;对惠 (略) 理厂一期工程现状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储泥池、鼓风机房、配电室等进行设备扩容、更新; (略) 及地下管线改造。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泉州台 (略) (略) ;

地址: (略) 台 (略) 行政服务中心10楼;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福建海 (略) ;

地址: (略) (略) 源淮花苑2#204室;

联系人:白工;

电话:0595-(略);

传真:0595-(略);

电子邮箱:*@*26.com。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进行提交,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泉州台 (略) (略)

2024年10月24日

为做好惠 (略) 理厂(二期) (略) 工程— (略) 理厂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建设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略)平方米,总建构筑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建筑物面积约2500平方米,构筑物面积约(略)平方米。项目新 (略) 理规模5.(略)m3/d,建成后惠 (略) (略) 理规模为7.(略)m3/d。主要建设内容包 (略) 南侧新建一体 (略) 理箱体,地上为管理检修层,地下为水池层,内含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及出水泵房等构筑物;于箱体西侧新建贮泥池;对惠 (略) 理厂一期工程现状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储泥池、鼓风机房、配电室等进行设备扩容、更新; (略) 及地下管线改造。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泉州台 (略) (略) ;

地址: (略) 台 (略) 行政服务中心10楼;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福建海 (略) ;

地址: (略) (略) 源淮花苑2#204室;

联系人:白工;

电话:0595-(略);

传真:0595-(略);

电子邮箱:*@*26.com。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进行提交,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泉州台 (略) (略)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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