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江西中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中 (略) 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江西中 (略) 三期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吉水县 (略) 金工大道南侧、 (略) 西侧(中国电科23所吉水智能制造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西中 (略) |
环评机构 | 吉安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江西中 (略) 三期项目位于 (略) 吉水县 (略) 金工大道南侧、 (略) 西侧(中国电科23所吉水智能制造产业园),东经115°5′42.498″、北纬27°15′43.002″。项目占地面积约#.28m2,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航空航天用电缆#米、漏泄同轴电缆#米、射频同轴电缆#米的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吉水 (略) (二期) (略) 理厂接管要求二者严者要求后,排入吉水 (略) (二期) (略) 理厂 (略) 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赣江。 2、废气:本项目5#厂房挤塑、喷码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一根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塑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喷码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和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项目5#厂房挤塑废气和喷码废气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1)排放,因此挤塑、喷码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更严标准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氟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酒精擦拭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3#厂房烧结废气通过与设备相连的管道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一根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氟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更严标准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通过选用低强度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粉尘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粉尘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油墨瓶、废油墨、废酒精瓶、废拉丝液、废油桶、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项目设置一间固体废物暂存间、一间危废贮存库,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 (略) 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江西中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中 (略) 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江西中 (略) 三期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吉水县 (略) 金工大道南侧、 (略) 西侧(中国电科23所吉水智能制造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西中 (略) |
环评机构 | 吉安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江西中 (略) 三期项目位于 (略) 吉水县 (略) 金工大道南侧、 (略) 西侧(中国电科23所吉水智能制造产业园),东经115°5′42.498″、北纬27°15′43.002″。项目占地面积约#.28m2,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航空航天用电缆#米、漏泄同轴电缆#米、射频同轴电缆#米的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吉水 (略) (二期) (略) 理厂接管要求二者严者要求后,排入吉水 (略) (二期) (略) 理厂 (略) 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赣江。 2、废气:本项目5#厂房挤塑、喷码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一根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塑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喷码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和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项目5#厂房挤塑废气和喷码废气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1)排放,因此挤塑、喷码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更严标准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氟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酒精擦拭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3#厂房烧结废气通过与设备相连的管道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一根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氟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更严标准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通过选用低强度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粉尘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粉尘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油墨瓶、废油墨、废酒精瓶、废拉丝液、废油桶、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项目设置一间固体废物暂存间、一间危废贮存库,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 (略) 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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