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关于拟批复河南润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铝灰铝渣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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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关于拟批复河南润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铝灰铝渣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略) 拟对河南 (略) 综合利用铝灰铝渣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 (略) 综合利用铝灰铝渣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

(略) 兰考县经济技 (略) (略) (略) (略) 1号

河南 (略)

河南嘉和 (略)

河南 (略) 拟投资(略) (略) 现有工程进行技术改造同时进行扩建,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年综合利用铝灰铝渣(略)吨。项目环保投资(略)元。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炭渣浮选生产线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烘干废气、包装粉尘,其中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 (略) 理;包装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 (略) 理;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UV光氧+活性炭吸 (略) 理;处理后废气合并经一根23m排气筒(DA006)排放,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豫环文〔2021〕94号)中“涉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A级要求,非(略)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大修渣综合利用生产线主要分为大修渣酸浸过程和 (略) 理过程两部分。大修渣酸浸过程投料粉尘、原料仓上(下)料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 (略) 理;酸浸、压滤、滤渣水洗压滤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 (略) 理;滤渣烘干、包装废气收集后先经覆膜袋式 (略) 理,然后和酸浸废气一起进入二级水吸收塔+一级碱液 (略) 理;氟硅酸钠烘干、包装废气收集后先经覆膜袋式 (略) 理,然后和酸浸废气一起进入二级水吸收塔+一级碱液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合并经一根18m排气筒(DA007)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豫环文〔2021〕94号)中“涉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A级要求。 (略) 理过程碳酸钠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 (略) 理;高铝料烘干、包装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覆膜袋式 (略) 理;碳酸锂烘干、包装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覆膜袋式 (略) 理;结晶盐烘干、包装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覆膜袋式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合并经一根18m排气筒(DA008)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豫环文〔2021〕94号)中“涉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A级要求。

铝锭生产线回转炉熔炼系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氟化物、HCl、NOx、SO2。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旋风除尘器+覆膜袋式除尘器+2级碱喷淋”装置进 (略) 理,处理后通过1根18m排气筒(DA005)排放。脱氧球生产线废气主要为混合搅拌粉尘和压球下料口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覆膜袋式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和铝锭生产线回转炉熔炼系统废气合并经排气筒(DA005)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豫环文〔2021〕94号)中“涉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A级要求。

净水剂生产过程铝酸钙投料粉尘、原料仓上(下)料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 (略) 理;反应池、跑道池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吸 (略) 理;干燥废气、包装废气经收集后先经覆膜袋式 (略) 理,然后和反应池废气一起进入二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吸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合并经15m排气筒(DA009)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盐酸储罐呼吸阀与废气收集管道连接,储罐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净水剂生产车间三级 (略) 理后排放。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5m排气筒(DA010)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排放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豫环文〔2021〕94号)中“涉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A级要求。

炭渣、大修渣球磨、筛 (略) 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分选车间现有覆膜袋式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的油烟废气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食堂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工艺废水主要是水蒸气冷凝水,该冷凝水为清洁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定期排水和冷却塔排水未受其它污染,主要成分为SS和无机盐类,由暂存罐收集后回用于 (略) 理系统的液碱配置工序,不外排。HCl吸收系统产生的稀盐酸由暂存罐收集后回用于酸浸工序。因此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略) (略) (略) 进入兰考县产 (略) (略) 理厂 (略) 理,满足兰考县产 (略)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东、北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要求;西、南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4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压滤及跑道池废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渣、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碱液吸收塔废液、脱硫石膏及除尘渣等。辅料废包装袋经收集暂存后外售废品站;除尘器捕集的粉尘回用于各生产环节;压滤及跑道池废渣定期外售于其他建材行业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及除尘渣定期外售于其他建材行业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直接由厂 (略) 理;大修渣炭渣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碱液吸收塔废液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交有资质单 (略) 置;大修渣酸浸废滤渣需鉴定固废性质,如鉴别为一般废物则按照一般废 (略) 理,定期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如鉴别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在得到鉴别结果之前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 (略) 理。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略)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略) 拟对河南 (略) 综合利用铝灰铝渣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 (略) 综合利用铝灰铝渣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

(略) 兰考县经济技 (略) (略) (略) (略) 1号

河南 (略)

河南嘉和 (略)

河南 (略) 拟投资(略) (略) 现有工程进行技术改造同时进行扩建,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年综合利用铝灰铝渣(略)吨。项目环保投资(略)元。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炭渣浮选生产线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烘干废气、包装粉尘,其中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 (略) 理;包装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 (略) 理;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UV光氧+活性炭吸 (略) 理;处理后废气合并经一根23m排气筒(DA006)排放,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豫环文〔2021〕94号)中“涉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A级要求,非(略)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大修渣综合利用生产线主要分为大修渣酸浸过程和 (略) 理过程两部分。大修渣酸浸过程投料粉尘、原料仓上(下)料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 (略) 理;酸浸、压滤、滤渣水洗压滤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 (略) 理;滤渣烘干、包装废气收集后先经覆膜袋式 (略) 理,然后和酸浸废气一起进入二级水吸收塔+一级碱液 (略) 理;氟硅酸钠烘干、包装废气收集后先经覆膜袋式 (略) 理,然后和酸浸废气一起进入二级水吸收塔+一级碱液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合并经一根18m排气筒(DA007)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豫环文〔2021〕94号)中“涉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A级要求。 (略) 理过程碳酸钠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 (略) 理;高铝料烘干、包装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覆膜袋式 (略) 理;碳酸锂烘干、包装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覆膜袋式 (略) 理;结晶盐烘干、包装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覆膜袋式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合并经一根18m排气筒(DA008)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豫环文〔2021〕94号)中“涉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A级要求。

铝锭生产线回转炉熔炼系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氟化物、HCl、NOx、SO2。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旋风除尘器+覆膜袋式除尘器+2级碱喷淋”装置进 (略) 理,处理后通过1根18m排气筒(DA005)排放。脱氧球生产线废气主要为混合搅拌粉尘和压球下料口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覆膜袋式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和铝锭生产线回转炉熔炼系统废气合并经排气筒(DA005)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豫环文〔2021〕94号)中“涉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A级要求。

净水剂生产过程铝酸钙投料粉尘、原料仓上(下)料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 (略) 理;反应池、跑道池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吸 (略) 理;干燥废气、包装废气经收集后先经覆膜袋式 (略) 理,然后和反应池废气一起进入二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吸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合并经15m排气筒(DA009)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盐酸储罐呼吸阀与废气收集管道连接,储罐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净水剂生产车间三级 (略) 理后排放。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5m排气筒(DA010)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排放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豫环文〔2021〕94号)中“涉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A级要求。

炭渣、大修渣球磨、筛 (略) 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分选车间现有覆膜袋式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的油烟废气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食堂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工艺废水主要是水蒸气冷凝水,该冷凝水为清洁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定期排水和冷却塔排水未受其它污染,主要成分为SS和无机盐类,由暂存罐收集后回用于 (略) 理系统的液碱配置工序,不外排。HCl吸收系统产生的稀盐酸由暂存罐收集后回用于酸浸工序。因此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略) (略) (略) 进入兰考县产 (略) (略) 理厂 (略) 理,满足兰考县产 (略)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东、北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要求;西、南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4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压滤及跑道池废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渣、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碱液吸收塔废液、脱硫石膏及除尘渣等。辅料废包装袋经收集暂存后外售废品站;除尘器捕集的粉尘回用于各生产环节;压滤及跑道池废渣定期外售于其他建材行业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及除尘渣定期外售于其他建材行业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直接由厂 (略) 理;大修渣炭渣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碱液吸收塔废液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交有资质单 (略) 置;大修渣酸浸废滤渣需鉴定固废性质,如鉴别为一般废物则按照一般废 (略) 理,定期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如鉴别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在得到鉴别结果之前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 (略) 理。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略)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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