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温州日正铭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环保型预拌干混砂浆及年处理20万吨电厂脱硫石膏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非辐射类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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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出温州日正铭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环保型预拌干混砂浆及年处理20万吨电厂脱硫石膏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非辐射类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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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 (略) 年产(略)吨环保型预拌干混砂 (略) 理(略)吨电厂脱硫石膏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龙行审环建﹝2024﹞151号

2024年10月24号

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4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略) (略) 一科环保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略)传真:(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龙行审环建﹝2024﹞151号关于温 (略) 年产(略)吨环保型预拌干混砂 (略) 理(略)吨电厂脱硫石膏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doc

(略) (略)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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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 (略) 年产(略)吨环保型预拌干混砂 (略) 理(略)吨电厂脱硫石膏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龙行审环建﹝2024﹞151号

2024年10月24号

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4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略) (略) 一科环保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略)传真:(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龙行审环建﹝2024﹞151号关于温 (略) 年产(略)吨环保型预拌干混砂 (略) 理(略)吨电厂脱硫石膏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doc

(略) (略)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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