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宁县北部山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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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宁县北部山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宁县 (略) :

你局报来《中宁县 (略)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综合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石空镇、余*乡、渠口农场,项目地理坐标:东经105°26′19.566"~105°51′9.264"、北纬37°30′43.362"~37°42′26.226"。项目建设规模5786.85亩,主要建设:构筑物拆除5670.81m3,矿洞封堵500m3,边坡整形*.3m3,渣堆清理*.18m3,采坑回填*.4m3,场地整平*.96m3,覆土工程*.19m3,撒播草籽89.9502hm2,管道沟槽开挖*.8m3,管道沟槽回填1720.8m3,围栏*m, (略) 6486m,警示牌30个,宣传栏6个,标志碑6个等。项目总投资3535.*元,其中环保投资3535.*元,占总投资的100%,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经审查,本项目符合国家、 (略) 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土方挖掘、交通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等。施工扬尘通过定期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作业,运输车辆遮盖篷布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空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机械尾气通过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及保养,减少因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

(略) 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生活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生 (略) 理系统, (略) 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施设备,加强管理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定期集中收集外运至附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水土流失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 (略) 域为重 (略) 域,工程与施工措施相结合,形成完整的防治体系。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通过土石方工程消除地质灾害,修复破坏的地形地貌,重建植被,恢复原有的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

三、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证

项目建成后,须按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验收报告须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其他要求

1.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建设内容,在建设过程中因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下发后5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若续建的,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你局应加强环境及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有关制度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各类环保及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加大生态修复和植树造林绿化面积,防止水土流失。

3.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日常执法监管工作。


(略) (略) (略)

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宁县 (略) :

你局报来《中宁县 (略)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综合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石空镇、余*乡、渠口农场,项目地理坐标:东经105°26′19.566"~105°51′9.264"、北纬37°30′43.362"~37°42′26.226"。项目建设规模5786.85亩,主要建设:构筑物拆除5670.81m3,矿洞封堵500m3,边坡整形*.3m3,渣堆清理*.18m3,采坑回填*.4m3,场地整平*.96m3,覆土工程*.19m3,撒播草籽89.9502hm2,管道沟槽开挖*.8m3,管道沟槽回填1720.8m3,围栏*m, (略) 6486m,警示牌30个,宣传栏6个,标志碑6个等。项目总投资3535.*元,其中环保投资3535.*元,占总投资的100%,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经审查,本项目符合国家、 (略) 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土方挖掘、交通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等。施工扬尘通过定期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作业,运输车辆遮盖篷布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空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机械尾气通过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及保养,减少因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

(略) 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生活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生 (略) 理系统, (略) 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施设备,加强管理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定期集中收集外运至附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水土流失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 (略) 域为重 (略) 域,工程与施工措施相结合,形成完整的防治体系。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通过土石方工程消除地质灾害,修复破坏的地形地貌,重建植被,恢复原有的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

三、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证

项目建成后,须按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验收报告须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其他要求

1.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建设内容,在建设过程中因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下发后5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若续建的,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你局应加强环境及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有关制度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各类环保及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加大生态修复和植树造林绿化面积,防止水土流失。

3.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日常执法监管工作。


(略) (略) (略)

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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