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 (略)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扩建项 (略) (略) 平沙镇升平大道中888号10栋,扩建完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激光打印机#台、喷墨打印机#台、LSU组件#套、墨盒#套,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珠海恒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废水:生活污水、清洗废水、浓水;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4年9月29日- 10月1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根据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 (略)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扩建项 (略) (略) 平沙镇升平大道中888号10栋,扩建完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激光打印机#台、喷墨打印机#台、LSU组件#套、墨盒#套,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珠海恒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废水:生活污水、清洗废水、浓水;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4年9月29日- 10月1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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