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南诏镇南雅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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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南诏镇南雅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南诏镇南雅 (略) 改造项目安置房拟进行选房分房。为做好选房工作,全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护安置户利益,保障选房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房地点

诏安 (略) 征迁 (略) 。

二、选房时间

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00点

三、选房地点

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四、选房对象

安置房分配对象为南诏镇南雅 (略) 改造项目范围内,与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

五、选房细则

(1)本次房源标准分为大型户、中型户、小型户,其中大型户平方数为(100㎡以上)、中型户平方数为(79㎡-100㎡)、小型户平方数为(79㎡以下);

(2)预留补偿款(略)元以下的,最多可任选大、中、小户型一套;

(3)预留补偿款(略)元(含)至(略)元的,最多可任选大、中、小户型两套;

(4)预留补偿款(略)元(含)至(略)元的,最多可任选大、中、小户型三套;

(5)预留补偿款(略)元(含)以上的,最多可选大、中、小户型四套。

选房确定后,按照原方案结算房款,如预留款或预存款有剩余的部分,以货币的方式领取,不得继续购买安置房。

六、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七、其他事项

(一)由被征收人、被征收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被征收人的受委托人参加选房;

(二)被征收人、被征收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受委托人按照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三)被征收人参加选房时,须带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价及复印件)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价及复印件);被征收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参加选房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价及复印件)、与被征收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受委托人代为选房的,同时带上经委托人和受委托人亲笔签名的《选房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价及复印件),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登记方可参加选房。

(四)被征收人必须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选房。否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五)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临时安置费的计算截止至选房公告公示之日止。

联系电话:0596-(略)

特此公告!

诏安县住房和 (略)    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根据工作安排,南诏镇南雅 (略) 改造项目安置房拟进行选房分房。为做好选房工作,全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护安置户利益,保障选房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房地点

诏安 (略) 征迁 (略) 。

二、选房时间

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00点

三、选房地点

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四、选房对象

安置房分配对象为南诏镇南雅 (略) 改造项目范围内,与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

五、选房细则

(1)本次房源标准分为大型户、中型户、小型户,其中大型户平方数为(100㎡以上)、中型户平方数为(79㎡-100㎡)、小型户平方数为(79㎡以下);

(2)预留补偿款(略)元以下的,最多可任选大、中、小户型一套;

(3)预留补偿款(略)元(含)至(略)元的,最多可任选大、中、小户型两套;

(4)预留补偿款(略)元(含)至(略)元的,最多可任选大、中、小户型三套;

(5)预留补偿款(略)元(含)以上的,最多可选大、中、小户型四套。

选房确定后,按照原方案结算房款,如预留款或预存款有剩余的部分,以货币的方式领取,不得继续购买安置房。

六、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七、其他事项

(一)由被征收人、被征收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被征收人的受委托人参加选房;

(二)被征收人、被征收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受委托人按照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三)被征收人参加选房时,须带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价及复印件)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价及复印件);被征收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参加选房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价及复印件)、与被征收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受委托人代为选房的,同时带上经委托人和受委托人亲笔签名的《选房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价及复印件),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登记方可参加选房。

(四)被征收人必须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选房。否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五)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临时安置费的计算截止至选房公告公示之日止。

联系电话:0596-(略)

特此公告!

诏安县住房和 (略)    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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