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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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河南 (略) (略) 车集煤矿*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河南 (略) (略) 车集煤矿委托,中 (略) 武 (略) 承担了《河南 (略) (略) 车集煤矿*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 (略) (略) 车集煤矿*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项目地址: (略) 高庄镇

  建设单位:河南 (略) (略) 车集煤矿

  项目概要:井田面积61.4415km2,原环评批复产能*吨/年,核定产能为*吨/年,根据关于《河南省 (略) 总体规划(修改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3]49号),车集煤矿产能变更为*吨/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公众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全文链接:http://**(提取码:dky4)

  公 (略) 络链接:

  http://**

  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向环评单位申请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信息公示重点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项目环境影响提出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河南 (略) (略) 车集煤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

  环评单位名称:中 (略) 武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工027-*

  公众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上述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要求以电话、书信等方式,向本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河南 (略) (略) 车集煤矿

  2024年7月31日


  河南 (略) (略) 车集煤矿*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河南 (略) (略) 车集煤矿委托,中 (略) 武 (略) 承担了《河南 (略) (略) 车集煤矿*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 (略) (略) 车集煤矿*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项目地址: (略) 高庄镇

  建设单位:河南 (略) (略) 车集煤矿

  项目概要:井田面积61.4415km2,原环评批复产能*吨/年,核定产能为*吨/年,根据关于《河南省 (略) 总体规划(修改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3]49号),车集煤矿产能变更为*吨/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公众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全文链接:http://**(提取码:dky4)

  公 (略) 络链接:

  http://**

  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向环评单位申请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信息公示重点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项目环境影响提出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河南 (略) (略) 车集煤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

  环评单位名称:中 (略) 武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工027-*

  公众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上述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要求以电话、书信等方式,向本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河南 (略) (略) 车集煤矿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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