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智能车载设备500万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年产智能车载设备500万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苏 (略)
1、说明
苏州 (略) 受苏 (略) 委托完成了对“苏 (略) 年产智能车载设备(略)台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 (略) 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苏 (略) 和苏州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苏 (略) 和苏州 (略) 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苏 (略) 和苏州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苏 (略) 年产智能车载设备(略)台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苏 (略) 年产智能车载设备(略)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苏 (略) 年产智能车载设备(略)台项目
(2)项目地点:昆 (略) (略) 北侧、 (略) 东侧
(3)项目所属行业:C3962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4)项目内容:苏 (略) 注册地址位于昆 (略) (略) 科技广场大楼1101室。本项目拟建于"http://**%E6%98%86%E5%B1%B1/(略)?fromModule=lemma_inlink">昆山经济技 (略) ,该地块位于昆 (略) (略) 北侧, (略) 东侧。拟购置贴片机、光学检测仪等设备共计约47台/套设备,在生产厂房3楼建设生产线,进行智能车载设备的生产。项目建成后,智能车载设备生产能力为(略)台。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评报告表
(2)环评报告表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 (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魏工
联系地址:昆 (略) (略) 科技广场大楼1101室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 (略)
联系方式:*@*q.com
联系人:王工
地址: (略) (略) (略) 99号8号楼7层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发布单位:苏 (略)
1、说明
苏州 (略) 受苏 (略) 委托完成了对“苏 (略) 年产智能车载设备(略)台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 (略) 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苏 (略) 和苏州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苏 (略) 和苏州 (略) 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苏 (略) 和苏州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苏 (略) 年产智能车载设备(略)台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苏 (略) 年产智能车载设备(略)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苏 (略) 年产智能车载设备(略)台项目
(2)项目地点:昆 (略) (略) 北侧、 (略) 东侧
(3)项目所属行业:C3962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4)项目内容:苏 (略) 注册地址位于昆 (略) (略) 科技广场大楼1101室。本项目拟建于"http://**%E6%98%86%E5%B1%B1/(略)?fromModule=lemma_inlink">昆山经济技 (略) ,该地块位于昆 (略) (略) 北侧, (略) 东侧。拟购置贴片机、光学检测仪等设备共计约47台/套设备,在生产厂房3楼建设生产线,进行智能车载设备的生产。项目建成后,智能车载设备生产能力为(略)台。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评报告表
(2)环评报告表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 (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魏工
联系地址:昆 (略) (略) 科技广场大楼1101室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 (略)
联系方式:*@*q.com
联系人:王工
地址: (略) (略) (略) 99号8号楼7层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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