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罗田水库东莞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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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罗田水库东莞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 (略) (略) 决定就《罗田水库(东莞部分)饮用水水 (略) 调整划定方案》进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3点

  地点: (略) (略)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罗田水库(东莞部分)饮用水水 (略) 调整划定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 (略) 公民, (略)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名单确定后,参加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将向社会公告。

  (二)申请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申请方式:

  1.电子邮件提交申请:*@*q.com。

  2.现场提交申请: (略) 南城街 (略) (略) (略) 水生态环境科1102室。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如实填写的《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复印件,以及指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工作证复印件。

  (五)报名申请请备注“听证会报名”。报名人员应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共9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专家学者3人, (略) 公民、 (略)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4人(大朗镇、松山湖各两人)。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 (略) (略) 邀请; (略) 公民、 (略)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公开报名的方式遴选产生,如申请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听证会将延期举行。五、其它有关事项

  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确定后, (略) (略) 网站(http://**)予以公布;《听证会通知书》以及《罗田水库(东莞部分)饮用水水 (略) 调整划定方案》相关材料应在听证会举行7日前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确保准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孙爱军,联系电话︰0769-#

  特此公告。


  附件:1. 听证会报名申请表(个人)

   2. 听证会报名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


(略) (略)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

《罗田水库(东莞部分)饮用水水 (略) 调整划定方案》听证会报名申请表(个人)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职 业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 编

个人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参加听证会,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以供核对。

   2.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附件2

《罗田水库(东莞部分)饮用水水 (略) 调整划定方案》听证会报名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信地址

单位邮箱

单位代表个人信息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单位代表参加听证会,必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单位代表身份证明书、单位代表身份证件原件以供核对。

   2.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单位代表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另行委托他人参加。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 (略) (略) 决定就《罗田水库(东莞部分)饮用水水 (略) 调整划定方案》进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3点

  地点: (略) (略)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罗田水库(东莞部分)饮用水水 (略) 调整划定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 (略) 公民, (略)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名单确定后,参加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将向社会公告。

  (二)申请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申请方式:

  1.电子邮件提交申请:*@*q.com。

  2.现场提交申请: (略) 南城街 (略) (略) (略) 水生态环境科1102室。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如实填写的《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复印件,以及指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工作证复印件。

  (五)报名申请请备注“听证会报名”。报名人员应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共9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专家学者3人, (略) 公民、 (略)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4人(大朗镇、松山湖各两人)。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 (略) (略) 邀请; (略) 公民、 (略)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公开报名的方式遴选产生,如申请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听证会将延期举行。五、其它有关事项

  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确定后, (略) (略) 网站(http://**)予以公布;《听证会通知书》以及《罗田水库(东莞部分)饮用水水 (略) 调整划定方案》相关材料应在听证会举行7日前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确保准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孙爱军,联系电话︰0769-#

  特此公告。


  附件:1. 听证会报名申请表(个人)

   2. 听证会报名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


(略) (略)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

《罗田水库(东莞部分)饮用水水 (略) 调整划定方案》听证会报名申请表(个人)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职 业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 编

个人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参加听证会,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以供核对。

   2.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附件2

《罗田水库(东莞部分)饮用水水 (略) 调整划定方案》听证会报名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信地址

单位邮箱

单位代表个人信息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单位代表参加听证会,必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单位代表身份证明书、单位代表身份证件原件以供核对。

   2.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单位代表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另行委托他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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